|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5-025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3日我局拟对《济宁康纳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高档玻璃器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技术研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济宁康纳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高档玻璃器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技术研发项目(一期工程)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104国道以西、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北侧 | 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济宁康纳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高档玻璃器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技术研发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104国道以西、金鑫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北侧。项目总投资1002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约6600平方米。 | 1、水环境:项目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2、大气环境: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车间上料、破碎、筛选、烘干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卸料工序位于封闭厂房内,设置喷淋设施洒水降尘,产生颗粒物通过洒水降尘后沉降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少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厂区绿化等降低对外部环境影响。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以及车间清扫粉尘、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以及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除尘器收尘以及车间清扫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金属杂质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非金属杂质经分类收集后可利用部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筛分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