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052000/2025-029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结果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5-06-2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5年6月第4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执法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370812202500075 | 李**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2025年06月23日11时3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济宁大安机场处对李**驾驶的车辆鲁H-DC1380(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李**使用“滴滴车主”软件,07点41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永顺购物超市到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基地,车上拉载乘客1人,收取车费25.40元,并已支付。驾驶员李**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警告,罚款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李**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 2025-06-23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370812202500076 | 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2025年06月25日10时15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大安机场处对曹**驾驶的车辆鲁H-AF0077(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曹**使用“滴滴车主”软件,经现场进一步查询曹**2025年06月20日22时32分从济宁大安机场航站楼-国内出发到济宁高新希尔顿欢朋酒店,收费65.46元,驾驶员曹**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警告,罚款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曹**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 2025-06-25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
370812202500078 | 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2025年06月24日20时10分,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兖州火车站处对栾**驾驶的车辆鲁H-AK5988(渐变绿)进行道路检查发现:驾驶员栾**使用“滴滴车主”软件,19点47分通过该平台接单,从九州龙城-西南门到兖州站,车上拉载乘客1人,收取车费4.80元,并已支付。驾驶员栾**提供不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 警告,罚款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栾** | 警告,罚款叁仟元整 | 2025-06-27 |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