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5-034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成文日期 2025-06-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关于250603370882030107号投诉的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27 19:01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一、投诉反映问题

兖州聚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工厂烟囱流速过低,根据HJ75-2017 中7.1.2.4条款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CEMS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气流速<5m/s的位置。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建设的3台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料使用管道天然气,废气排气筒为垂直式无变径,锅炉配套的CEMS 按照标准的位置进行安装,由于该公司3台锅炉废气排放口合并共用一个排气筒,目前只运行2台锅炉,锅炉运行负荷较低,由于3锅炉未同时启动运行且未满负荷运行从而出现烟囱流速低的情况。经查阅,《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中第7.1.2.4款“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CEMS 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气流速<5m/s的位置”,目前的标准规范并未对流速低于5m/s的情况给出进一步强制要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增加对该企业的执法巡查频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