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MZJ/2025-03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民政局】兖州区民政局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07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将老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成少数民族老年公寓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5-06-18
16:17
信息来源:兖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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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张**、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老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成少数民族老年公寓的建议已收悉,区民政局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精准指出了将老特殊教育学校改造为少数民族老年人公寓在满足特殊需求、促进民族团结、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为公办学校,主管部门为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经与区教体局沟通核实,目前我区老特殊教育学校已有其他规划安排,无法将其改造为少数民族老年人公寓,因此您提案中的改造方案暂无法实施。
尽管当前面临场地改造的限制,但区民政局始终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强对现有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质量,在饮食供应、文化活动等方面充分考虑少数民族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努力为他们营造舒适、温馨的养老环境。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养老机构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推动形成覆盖全面、层次多样的养老服务格局。
此外,区民政局将联合民族宗教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调研,深入了解他们在生活习惯、文化信仰等方面的特殊诉求,提供针对性的养老服务。同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老年人之间的相互了解与融合,增强民族团结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养老事业发展的关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我们将认真的把您的建议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适时向政府上报请示,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府对养老事业的支持,不断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我区养老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