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11244X/2025-026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成文日期 2025-06-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6-16 10:58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和我局实际情况,根据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5〕7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建设透明、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坚持政府责任、一般公开、互通共享、及时公开、保证群众便捷原则,推动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性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已公开的本单位(所属单位)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办公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以及领导基本信息。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决策、政策执行情况公开,重点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规划、会议决议事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公开,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工作等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以政务公开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服务我区大局工作任务。

(三)主动做好自然灾害应对信息公开。密切关注汛情、震情和其他灾情,及时组织召开多部门灾情会商,统筹各类平台,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提高群众避险防灾意识,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规范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材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等信息公开,在工作中遵循便民的原则,及时动态调整完善制度和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五)深化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统计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及时公开事故快报,全面公开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调查报告。加强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中政务要闻、工作动态的公开力度。

(六)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七)提高依申请公开回应质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在收件后第一时间响应,交由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办理和答复过程中对信息公开诉求加强指引和释疑,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

(三)加强内部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各项纪律,把推行政务公开同其他监督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