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189T/2025-026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颜店镇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7月10日获济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号:济政字〔2024〕2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颜店镇行政管辖范围内济宁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全部国土空间,面积81.36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末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目标
至2025年,产镇融合度显著提升,城乡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结构持续优化;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城乡居住环境不断改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与空间结构契合度不断提高,精致城镇建设初见成效。
至2035年,颜店镇经济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园区建设、公共服务、人文生态、开放创新建设成效显著;资源要素利用更加高效、城乡融合发展更加深入、国土空间格局更加优化,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基本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工业新城、精致城镇、农业强镇、幸福家园”。
至2050年,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镇形成均衡、协调、有序、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全面建成可持续发展、幸福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新城。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明确发展定位。规划确定颜店镇的城镇性质为: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为主导的产业新城。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至2035年颜店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698.54公顷以内。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立足颜店镇资源禀赋和承载力水平,统筹镇域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构建“一城、两区、三轴”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城”:即颜店新城,形成全镇的行政、文化、教育、商业综合服务中心。
“两区”:北部高效生态农业区和南部都市休闲农业区。
“三轴”:沿兖颜路、九州路形成东西向城镇空间拓展轴;沿宁安大道、火炬路形成南北向城镇融合发展轴;沿洸府河、海川路打造生态科创中轴。
(四)明确分区与用途管制。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优化空间格局,加强规划范围内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深化细化济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二级规划分区,划定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村庄建设区、城镇集中建设区等6个规划分区。
(五)完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落实上位确定的道路交通规划体系,形成“九横六纵”的镇域干路网体系,完善城乡路网体系;构建覆盖全域的“镇级—村级”两级公共服务体系,分级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搭建“覆盖全域、功能完善、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布局,明确邻避设施与新型基础设施的布局和控制要求。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主要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