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322A/2025-026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大安镇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7月10日获济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号:济政字〔2024〕2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大安镇行政管辖范围内济宁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全部国土空间,面积63.51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末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目标
至2025年,国土空间格局得到初步优化。服务中心城区的北部生态系统网络加快构建,农业结构优化与农业现代化进一步巩固,双港策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工业园区与工业组团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托两带的乡村振兴形成亮点。镇驻地扩容增长,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到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建立。全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双港策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完善,标准化园区与优势产业集群形成。产城融合发展,融城一体化基本实现。城镇功能更加完善,综合服务能力和发展带动能力持续提升,社区建设与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城乡融合达到新水平。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明确发展定位。规划确定大安镇的城镇性质为:空铁物流枢纽,以精细化工、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大安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8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5.1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1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88.65公顷以内。
(三)优化国土空间安全格局。立足大安镇源禀赋和承载力水平,统筹镇域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构建“三区四带、一核两轴、三组团”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三区”:东北部传统农业种植及特色养殖区、东部特色农业及生态休闲区、西部近郊都市农业及三产融合示范区。
“四带”:泗河生态带、洸府河—汉马河生态带、大安沟生态带、小泥河生态带。
“一核”:大安镇驻地。
“两轴”:沿兖肖线的融城协作轴、沿安北线的乡村振兴轴。
“三组团”:已纳入中心城区的临空经济区组团、大安原驻地产城融合组团、北部城区产城融合组团。
(四)明确分区与用途管制。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优化空间格局,加强规划范围内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深化细化济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二级规划分区,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村庄建设区、城镇集中建设区等7个规划分区。
(五)完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落实上位确定的道路交通规划体系,形成“四横五纵”的交通骨架网络,完善城乡路网体系;构建覆盖全域的“镇级—村级”两级公共服务体系,分级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搭建“覆盖全域、功能完善、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布局,明确邻避设施与新型基础设施的布局和控制要求。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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