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25-026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各科室、处所,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区政府办公室《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5〕7号)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更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二、组织机构
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实现政务公开的长效管理,调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传星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琳任副组长,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郑广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要向社会公开。
政府机构、组织管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公告公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政策解读与回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信息类别:机构、领导信息
公开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政治处负责)
2、信息类别:组织管理
公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情况。(办公室负责)
3、信息类别:政策文件
公开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备案、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政策汇编情况。(备案审查科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4、信息类别:规划计划
包含发展规划、重点工作、计划总结三部分,及时公开各项业务工作目标、工作要点;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信息;以及重要的工作报告、半年及全年计划总结等信息。(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处所、中心分工负责)
5、信息类别:人事信息
公开人事任免情况。(政治处负责)
6、信息类别:公告公示
公开司法行政系统需要发布的信息。(各有关科室、处所、中心分工负责)
7、信息类别: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公开各项会议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办公室负责)
8、信息类别:重点领域
公开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权责清单、事项清单、信用信息等工作情况。(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处所、中心分工负责)
9、信息类别:政策解读与回应
通过数字图文解读和新闻媒体解读,解读公开政策。(办公室负责)
10、信息类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办公室负责)
11、信息类别: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总结本年度信息公开内容。(办公室负责)
四、公开程序
政务信息公开按规定流程办理,办理结束后,责任科室、处所、中心须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纸质文件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存档。
(一)提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的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并报送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二)初审:责任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保密审查:局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审核:分管局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核;
(五)公开:局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微信等形式予以公开并报送区有关部门;
(六)建档:局办公室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分门别类,立卷建档。
五、监督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处所、中心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同时,各科室、处所、中心需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各科室、处所、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问题,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