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2025-01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成文日期 2025-05-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强制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发布日期: 2025-05-03 10:18 信息来源: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一、执法事项名称

1.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场所等

2.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测绘行为直接相关的设备、工具、原材料、测绘成果资料等

3.对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的费用的加收滞纳金

4.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

二、受理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三、审批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四、受理条件

有涉嫌违法的行为且有明确行政相对人(在我局管辖范围内)

五、办理时限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办公电话:0537-34101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5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夏季)

8:30-12:00 13:30-17:30(冬季)

七、执法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