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6000/2025-024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审计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审计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发布日期:
2025-05-29
10:27
信息来源:兖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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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
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警告或者追究法律责任的行政处罚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受理机构:
兖州区审计局法规执行科
三、审批机构:
兖州区审计局法规执行科
四、受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 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 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四十七条。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六、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537-3433199
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五楼A区527房间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七、执法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