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3128401000/2025-02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成文日期 2025-05-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5-28 09:05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根据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着力满足群众获取、了解政府信息的需求为目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扎实推进卫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

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率先垂范,根据工作分工,由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经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相关材料上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顺利推进。按照政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公开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依照党内监督条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开原则。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利监督原则。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党员和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公开形式

(一)公开栏。在办公楼设置政务公开栏,结合实际,力求科学、灵活、实用,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和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二)会议、文件。对不适合公开栏、媒体等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采取召开党员或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公告、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

(三)公众号、信息网站。及时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对已有的资料不断更新和补充,为人民群众提供准确、快捷、方便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五、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力公开部门会议、重大决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加大2025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使政策执行阳光透明。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涉及保密和敏感信息外,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公开。

2.围绕高质量对外开放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全面公开、深入解读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对一些卫生健康专业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应予以公开的,公开时要去标志化处理。

六、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政务公开与发展社会生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联系,充分认识实行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并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工作常态化。建立主动公开、发布协调等制度,明确办理部门、公开数量和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扩大信息公开来源,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贯彻到政务服务全过程,及时反馈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畅通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运用,及时发布工作信息,积极扩大司法行政影响力,不断扩大政务公开途径。通过大调研、“主题党日”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四)明确工作重点,推进公开规范化。加强重点领域公开,细化行政权力公开要素,深化权责清单等公开,编制形成了公共服务目录和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加强重大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民生类、群众关心的政策文件,主动发布并对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