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488XZZFJ/2025-036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做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实际,制定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城区防汛工作方案。
一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安全第一、 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城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和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 救大灾,充分做好思想、组织、人员、物资、设施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加强城市防汛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暴雨不积水、大暴雨不内涝、短时强降雨2小时排空”治理目标,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 、工作任务
(一)开展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修订。根据今年城市防汛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城市防汛工作经验教训,充分考虑各种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情形,及时组织开展各类防汛预案修编完善,提高应急预案针对性。对辖区内学校、医院、养老院、商业中心、地下商超、人防工程和重要有毒有害污染物、易燃易爆生产或仓储地等重点防护对象,因地制宜地组织各责任单位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确保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突出实战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演练。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在今年5月底前开展至少1次城市防汛行业领域专项应急演练。
(二)配齐防汛队伍和应急物资。建立区、镇街、社区、单位3级防汛队伍,其中,区城防指组建1支不少于120人,城区相关镇街要组建1支不少于60人,每个社区要组建1支不少于 20人防汛队伍,有防汛排涝任务的单位要组建或者明确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地下商超、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等每个出入口均需配备防汛应急队伍。全面摸清各级各类抢险救援力量状况和专业优势,对辖区内专业抢险力量、施工企业工程救援力量和社会应急力量进行登记、备案,建立队伍、物资、装备等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组织开展防汛人员培训,切实提高防范应对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处置。强化防汛救灾物资保障,通过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多手段推进防汛救灾物资储备达标,及时更新补充防汛物料,优化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物资储备布局,健全应急物资调拨机制,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立足应对城市极端暴雨时可能发生 的特别重大险情灾情,特别是“三断”(断路、断电、断网), 做好物资准备。除备全移动排涝泵、冲锋舟(橡皮艇)、草袋、砂石、铁锹等常规防汛工具外,城市防汛重点部位要配备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确保城市防汛设施正常运行。
(三)抓好城市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道路雨、污水检查井防坠网,及时做好加装和更新。对防洪涵闸、强排泵 站等各类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和试车,更换老化的设备和部件, 确保汛期正常发挥作用。针对城市易涝积水点,要研究制定强排方案,实行“一点一专班一泵车”值守;下穿式立交桥涵,落实每侧不少于3人值守,配备阻车装置,必要时果断阻断交通。重要河道闸坝要落实AB角人员值守;地下商超、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等要参照地下空间出入口防汛挡水墙设置标准配足配齐防汛物资;施工工地,要严格做好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及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安全防护。汛前全面开展河湖堤防检查, 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观测、警戒和值守,汛期安排专人巡查,遇有险情及时处理并向城防指报告;汛前备足草袋、落实取土地点,做好抢险队伍的培训演练,对超标准洪水,做到水涨堤高,确保行洪安全。
(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对2024年汛期排查出的易涝点,按照“一点一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汛前难以完成整治的城市易涝点,汛期要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警示标志,雨天安排专人值守,协调交警部门进行交通管制,增加大功率移动泵车进行应急强排,确保万无一失。全面开展排水管网错接混接、雨污混排等问题排查整治,在主汛期来临前,完成管渠清淤、泵站检修维护、雨水 口清掏工作,确保城市排涝设施功能完好。做好城市内河道、暗渠的清理和疏通工作,保证行洪排水通畅。抓好市政施工工地和新建建筑周边排水管道检查,防止沙浆淤堵影响排水。
(五)做好降雨防范应对。严格执行领导坐镇指挥及防汛人 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雨情, 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对。畅通城防指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应急“叫应”机制,确保预警指令发出后,各成员单位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应对。加强降雨期间的防范处置,建立健全“雨前部署、雨中处置、雨后复盘”工作机制。每次强降雨前,做到“六个提前”: 提前安排部署,人员提前到岗到位,提前布防泵车,提前排空泵 站,提前提闸塌坝,提前联动交警;降雨期间,加强路面巡查及 泵站、泵车、河道水位及城区积水情况的实时监测,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每次降雨结束,及时复盘本轮降雨情况,分析问题,研判对策,为应对新一轮降雨打好基础。
(六)抓好城市重点区域汛期安全。 组织人员全面开展棚户区、危陋住宅区和危房的调查摸底,督导产权单位及时进行维护加固,对不能安全度汛的,要制定强降雨期间人员疏散转移预案; 遇到强降雨,迅速组织住户进行撤离腾空,确保人员安全。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地下商超、地下车库防汛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齐防汛人员队伍,备足防汛应急物资、装备 和工具,完善紧急疏散撤离方案,防止雨水灌入出现伤亡事故。 特别是人流密集的地下经营场所,汛前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至少 一次专项防汛应急演练,提升防汛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 、职责分工
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排水防涝行政责任人,及时调整城市防汛组成人员,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做到早计划早准备,重点 地段和构筑物实行分段包保,坚持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城市防汛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城区相关镇街。负责制定辖区内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料;做好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和便 民疏导点、各类地下商场、娱乐场所、地下停车场和住宅小区地 下车库等防汛安全。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城市防汛重大应急事件的新闻 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区发改局。 按照区政府安排,负责动用区级储备粮油及会同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保障粮油市场供应。
(四)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的防汛抢险救灾和安全教育 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有关部门指导下, 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在遇有紧急情况时,按照预案,采取安全转移和停课、疏散措施,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五)区工信局。 负责督导本系统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协调城区区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应急通讯保障和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六)区公安分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组织交警支队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建立防汛抢险绿色通道,保障防汛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及盗窃城市防汛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对伤亡人员进行法医学鉴定。
(七)区民政局。 负责做好本单位、本行业重点领域的防汛安全工作,抓好养老院、敬老院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度汛工作。参与区政府组织的防汛救灾捐赠活动,接受捐赠用于防汛救灾。
(八)区财政局。 负责做好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
(九)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指导开展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滞洪区、灾后重建等项目的占地审批。
(十)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城区河流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 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城区河流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及时向区城防指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
(十 一)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做好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做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地的安全度汛管理 和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住宅小区物业做好防汛工作;加强对城市供气、供热等单位行业的防汛指导,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十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直管道路雨水管道疏通、 市政设施完善和雨水强排泵站的维修、养护;负责城区易涝点、积水点、立交桥涵的实时监控;负责区直管道路路灯的检查、维修、加固和安全用电管理;负责区直管公园、绿地汛期安全管理,做好各类树木、园林设施的加固工作;负责区直管区域汛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负责督促各产权单位做好城区内各类广告牌匾维修加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强降雨期间交通疏导;储备管理区城防指直管防汛物资;负责区城市防汛指挥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区交运局。负责城市公交和公路交通设施的汛期运营安全;落实抢险运输队和紧急抢险所需车辆、船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输。
(十四)区水务局。负责泗河兖州段的防汛管理;负责编制兖州区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严格按照上级调令和控制运用计划开展闸坝调度;指导各城区污水处理厂做好汛期水量增加的安 全运行调度,确保达标排放;指导城区供水企业编制汛期专项应急方案,确保汛期供水安全。负责泗河兖州段堤防、闸坝的安全运行,及时通报水情和险情信息。
(十五)区商务局。 负责督导各商场等区域的防汛工作,指导各产权单位做好商场内排水管网疏通、设施安全的排查和维修等工作,确保强降雨期间安全度汛。负责监测分析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供求状况,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十六)区文旅局。 负责组织、指导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防汛防台风紧急情况下中心城区各旅行社、 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执行工作;负责 游客疏散、撤离、安置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城市防汛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及时报导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防灾抗灾知识。
(十七)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建立防汛卫生救援、防疫应急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十八)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管理区级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并指导、协调综合性救援队伍;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加强洪涝灾害期间市场秩序维护,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等违法行为,保持物价稳定,保障食品安全。
(二十)区国动中心。 负责单建人防工程、人防直属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单建人防工程、人防直属工程安全度汛。根据区防指或区城防指指令,利用防空警报参与发布灾情警报。
(二十一)区气象局。 负责及时向区城防指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资料,对重要天气形势和重大灾害性天气作出预警和滚动预报;负责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和雷电预警预报,做好气象知识宣传工作。
(二十二)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主调主战全区重大城市防 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调度指挥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转移群众等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三)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兖州客服分中心。 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区城防指、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按区城防指指令,做好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应急电力供应。
( 二十四 ) 中国联通兖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兖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兖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兖州办事处。 负责所属通讯系统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防汛抢险信息及时、准确、优先传递,必要时为防汛抢险提供应急通讯。特殊时期,根据区城防指统一安排, 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二十五)区融媒体中心。根据区城防指指令,组织广电媒体及时发布预警、雨情、汛情、台风等重要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救灾活动,参与城市防汛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四 、保障措施
( 一)压实工作责任。城防指各成员单位是城市防汛责任主体,要逐级落细压实城市防汛工作职责,落实城市防汛包保联系责任,形成齐抓共管、逐级包保到位的责任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防汛人员包保责任落实、防汛队伍培训、 防汛物资储备等情况的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对所承担的防汛任务全面负责、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城市防汛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防汛紧急时刻,要坚守工作岗位,亲临一线指挥,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加应急抢险工作, 果断处理应急抢险中出现的问题,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防汛机构是做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和保障。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城市防汛指挥机构和组成人员,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明确各重点区域和构筑物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防汛工作职责,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熟悉防汛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抓好防汛工作。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济宁市兖州区城区防汛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做到领导、思想、组织、物资、技术五到位。 自6月1日起,各级城市防汛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上岗到位,严加防守、尽职尽责,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及时掌握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为领导科学决策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组织纪律,确保思想高度集中统一。各级组织、部门和个人要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应急抢险中,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或不参加应急抢险。对贻误战机,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防汛减灾宣传教育,制作防汛自救宣传片,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显示屏等各种媒介进行播放,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汛情灾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强化对城市防汛相关的舆论热点、焦点问题的收集、分析、跟踪,及时评估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对虚假不实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炒作、散布谣言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为城市防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形成防汛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当 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区城防指的统一部署,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共同把城市防汛工作做好。 城市内的所有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居民,都有参加应急抢险的义务,在汛期紧急情况下,要全民动员,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夺取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济宁市兖州区城市防汛指挥部
2025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