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5-01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05-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5-16 09:09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16日我局拟对《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山塑编厂自动化塑编生产线扩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山塑编厂自动化塑编生产线扩容提升项目

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岗头村西

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山塑编厂自动化塑编生产线扩容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为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岗头村西。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约23333.45平方米。

1、水环境: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2、大气环境:拉丝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覆膜、印刷、裁切过程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汇合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次品及边角料、废印刷版、废包装材料、废滤材,危险废物包括废水性油墨桶以及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包装物、沾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全部收集外售;次品丝及边角料经回料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印刷版、废滤材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包装物、废水性油墨桶、沾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塑料拉丝机、圆织机、裁剪机、缝纫机、打包机、印刷机、覆膜机、回料机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