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MB281530XF/2025-018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不罚轻罚清单 |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5-05-15
17:32
信息来源: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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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符合下列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 1 |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 | 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违法所得较少;4. 经营规模较小;5.及时改正。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 四十三条 |
| 2 |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 四十六条;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
| 3 |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 四十七条;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 |
| 4 |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放置营业执照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 四十八条;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 |
| 5 | 无需办理许可证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 1. 责令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后及时办理;2.未造成危害后果;3. 没有违法所得 。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三条 |
| 6 | 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 、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
| 7 | 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
| 8 |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 同 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 ,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报告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
| 9 | 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 , 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 、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 ,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
| 10 | 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
| 11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
| 12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依法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法定追溯食用农产品 、重点整治食用农产品除外 )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
| 13 |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四条 |
| 14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要求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 、产地 、 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或姓名等相关信息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 15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散装食品 经 营 活 动( 散 装 熟 食 销 售除外)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 1.《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 二条 |
| 16 |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个月;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 实际具备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5. 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 、一百二十 二条 |
| 17 |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 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 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 | 1.初次违法;2.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 条第三款规定其中之一的;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 二十九 、五十二条 |
| 18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 1. 非主观故意 、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其造成的;2. 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3.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4.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5.食品经营者在两年内第三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的 ,不予免罚 | 1.《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五 、四十 二 、四十八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19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1. 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2. 违法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 ,且食品未售出;3.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4.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5.食品经营者在两年内第三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的 ,不予免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 、一百二十四条 |
| 20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GB7718 )和《食 品 安全国 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28050 )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1.属于食品经营环节;2. 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3.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4.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5.食品经营者在两年内第三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的 ,不予免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七十一条 、 一百二十五条 |
| 21 | 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中, 发现食品生产主体生产过程控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 生 产 通 用 卫 生 规 范 》( GB14881 )规定或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过程控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用卫生规范》( GB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31621 )规定 | 1.初次违法;2.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 22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 1. 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2.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六十九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 23 | 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五十五条 |
| 24 | 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 |
| 25 | 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 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 | 1.初次违法;2.违法使用时间不足5天;3.及时改正;4.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九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 26 |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 | 1.初次违法;2. 涉案货值金额不超过1000元;3. 能够说明产品来源并经查实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
| 27 |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 1.初次违法;2. 涉案货值金额不超过200元;3.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4. 能够说明产品来源并经查实 | 《认证认可条例》 第 二 十七条 、 六十六条 |
| 28 | 销售者未按规定标注 、展示水效标识的行为 | 1.及时改正;2. 能够说明产品来源并经查实;3. 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一般不超过200元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二十八条 |
| 29 | 认证机构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本机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等相关信息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 30 | 生产 、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 | 1.初次违法;2. 不属于《产品质量法》 第 二十七条第( 四 )( 五 )项情形;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四条 |
| 31 | 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 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
| 32 | 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 、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 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
| 33 | 采取委托方式加工生产列入 目 录产 品 的, 企业未在产品 、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 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 、住所 、 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标注不全 | 1.初次违法;2.被委托企业已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未造成危害后果。 |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 |
| 34 |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3.未发现存在价格欺诈等相关违法行为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三条;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
| 35 | 经营者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未造成危害后果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 四十四条;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
| 36 | 交易场所提供者提供的标价模板不符合规定的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 |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 二十五条 |
| 37 | 交易场所提供者发现场所内(平台 内 )经营者有违反《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行为 ,未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未保存有关信息记录, 未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的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 |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 二十四条 |
| 38 |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 | 1.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未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 第七十六条 |
| 39 |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 、更正 、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 、程序, 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 、更正 、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 1.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未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 第七十六条 |
| 40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履行法定的核验 、登记义务 | 1.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未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 第八十条 |
| 41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报送有关信息 | 1.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2.未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 第八十条 |
| 42 |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法搭售商品、服务 | 1.初次违法;2. 搭 售的 商 品 或 者 服 务 总额 不 超 过1000元;3.及时改正;4. 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 第七十七条 |
| 43 |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方式 、程序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3.及时完成退款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 第七十八条 |
| 44 | 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 1.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 第八十四条 |
| 45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4.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价值不足5000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 第七十六条 |
| 46 | 广告中使用“ 国家级”“ 最高级”“ 最佳” 用语 | 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广告内容中有关等级的表述是依据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认定的产品分级用语, 或者有关荣誉的表述是依据国家规定评定的奖项或者荣誉称号;4. 内容客观 、真实;5.及时改正;6.未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七条 |
| 47 | 广告引证内容未标明出处 | 1.初次违法;2. 引证内容有出处, 且真实 、准确; 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未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九条 |
| 48 |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对广告主的处罚 | 1.初次违法;2.专利真实有效;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未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九条 |
| 49 |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 ” 字样 | 1.初次违法;2. 能使消费者辨明为广告;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未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九条 |
| 50 | 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 、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 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 但广告内容未违法 | 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广告是广告主在其自有经营场所 、 自设网站或者网店发布;4.及时改正;5.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六十条 |
| 51 |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未载明审查批准文号 | 1.初次违法;2.保健食品广告已通过审查, 仅未载明审查批准文号;3.及时改正;4.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 药 品 、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 二十五条 |
| 52 | 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 | 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违法行为轻微;4. 内容符合法律规定;5.及时改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八条 |
| 53 | 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1.初次违法;2.广告已经过审查取得批准文号且符合法规规定;3.及时改正;4.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二十二条 |
| 54 | 发布农药广告未将广告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 1.初次违法;2.广告已经过审查取得批准文号且符合法规规定;3.及时改正;4.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 第十 一条、十三条 |
| 55 | 发布兽药广告未将广告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 1.初次违法;2.广告已经过审查取得批准文号且符合法规规定;3.及时改正;4.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 第十条、十二条 |
| 56 | 发布房地产预售或者销售广告未依法载明开发企业名称 、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以及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 1.初次违法;2. 已取得预售或者销售许可;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4.未造成危害后果;5. 没有违法所得 |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第 二 十 一条 |
| 57 |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1.初次违法;2. 能证明合法取得 ,并说明提供者;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 |
| 58 |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 | 1.初次违法;2. 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3.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 |
| 59 | 将“ 驰名商标”进行商业性使用 | 1.初次违法;2.利用自身办公场所或者通过自营网站或者自媒体宣传;3.及时改正;4.危害后果轻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三条 |
| 60 | 未按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3.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第八条 |
| 61 | 商标印制单位未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出入库登记不全的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3.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第九条 |
| 62 | 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未按要求存档备查的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
| 63 |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 、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专利代理条例》 第 二十五条 |
| 64 | 专利代理师未依照规定进行备案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专利代理条例》 第 二十六条 |
| 65 | 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 未签订使用合同, 或者未按规定备案及存查的 | 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3.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
| 66 | 有奖销售公布信息不全面的 | 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时间持续不足7天;3.及时改正;4.未影响兑奖 | 1.《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
| 67 | 在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中, 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 未随时公示的 | 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时间持续不足7天;3.及时改正;4.未影响兑奖 |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二十八条 |
| 68 | 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有奖销售档案的 | 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时间持续不足7天;3.及时改正;4.未影响兑奖 |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二十八条 |
| 69 | 经营者违法对其商品的性能 、功能 、质量 、销售状况、用 户评价、 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1.初次违法;2.利用自身办公场所或者通过自营网站或者自媒体宣传;3. 违法行为时间持续不足1 个月 ;4. 及时改正;5.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6. 宣传的产品 、服务不涉及人身财产安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二十条 |
| 70 | 未经许可零售风油精 、清凉油、膏药 、创可贴以及阿胶等少量乙类OTC类外用药品、 药食同源的中药 、中药材 | 1.初次违法;2. 涉案产品符合法规规定要求;3. 涉案货值金额较少;4.及时改正;5.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
| 71 | 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说明书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 1.初次违法;2. 涉案产品符合法规规定要求 ,违法原因为拆包装销售;3. 涉案货值金额不超过100元;4.及时改正;5.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 | 1.《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七条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八条 |
| 72 | 生产 、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 1.在限期内改正且违法情节轻微;2.未造成危害后果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 |
| 73 | 经营第二 类医疗器械, 应当备案但未备案 | 1.在限期内改正且违法情节轻微;2.未造成危害后果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 |
| 74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 | 1.初次违法, 及时改正 ,且未造成危害后果;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3.持有合法资质(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 二 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展示且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未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 |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 75 | 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1.初次违法;2. 化妆品经营者查验资料不全 ,记录不完整;3.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4.及时改正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 二条 |
| 二、下列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减轻行政处罚 |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 1 | 经营者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可以处20 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最低不低于2000元:1. 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6个月 ;或者涉案商品 、服务经营额较少 ; 或者影响人数较少;2.违法行为轻微 ,对市场秩序的扰乱程度较轻 ,对消费者误导较小 |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 二十条 |
| 2 | 发布虚假广告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可以处20 万元以下罚款,罚款最低不低于2000元:1. 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6个月 ;或者涉案商品 、服务经营额较少 ; 或者 浏览 人 数 较 少 ; 或 者 影响 人 数 较少;2.违法行为轻微 ,广告影响力和影响范围 较 小 , 对 市 场 秩 序的 扰 乱 程 度 较轻 ,对消费者误导较小 | 《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 |
| 3 | 未经审查发布医疗 、药品 、 医疗器械 、农药 、兽药 、保健食品广告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可以处广告费用1倍以下的罚款 ,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 , 可以处10 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最低不低于1000元:1.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或者涉案商品 、服务经营额较少 ; 或者影响人数较少;2.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八条 |
| 4 | 使用“ 国家级” 、“ 最高级 ” 、“ 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发布广告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可以对广告主处20 万元以下罚款 , 最低不低于2000元 ; 可以对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处20 万元以下罚款 ,最低不低于2000元:1. 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6个月 ;或者浏览人数较少( 印刷品广告数量较少或互联网广告浏览量较少 );2. 案件调查终结前主动纠正或责令改正期限内纠正或积极减轻危害后果 ; 3.未对公众造成重大误解或实质影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七条 |
| 5 |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少量食品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 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并处货值金额 10倍以下罚款, 罚款最低不低 于 5000 元 , 可 以 免 除 其 他 行 政 处罚: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3 个月 ;或者涉案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一般不超过3000元;3.食品或食品原料来源合法;4. 生产的食品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5.及时改正( 在调查终结之前取得食品生产 、经营许可或停止生产经营)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 二条 |
| 6 |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 、 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 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并处货值金额 10倍以下罚款, 生产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0 元, 经营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 元, 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1. 生产者五年内首次违法;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3 个月 ;或者货值金额较小 ,一般不超过1000元;3. 需要取得许可的, 已取得相关许可;4.及时改正;5.危害后果较轻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
| 7 | 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 、 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 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并处货值金额 10倍以下罚款, 生产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0 元, 经营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 元, 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1. 生产者五年内首次违法;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3 个月 ;或者货值金额较小 ,一般不超过1000元;3. 需要取得许可的, 已取得相关许可;4.及时改正;5.危害后果较轻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
| 8 | 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 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并处货值金额 10倍以下罚款, 生产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0 元, 经营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 元, 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1. 超过保质期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3个月 ; 或者涉案食品货值金额较小 ,一般不超过1000元;2.及时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
| 9 | 生产经营标签 、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 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下罚款 , 生产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0元, 经营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元 ,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3 个月 ;或者货值金额较小 ,一般不超过1000元;2.及时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
| 10 |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 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并处货值金额 10倍以下罚款, 罚款最低不低 于 5000 元 , 可 以 免 除 其 他 行 政 处罚:1.初次违法;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3个月 ;或者涉案食品货值金额较小;3.食品原料来源合法;4.及时改正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 二条 |
| 11 | 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 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餐饮服务提供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元 ;货值金额一万元 以上的 , 并处货值金额 5倍以下罚款 ,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3 个月 ;或者货值金额较小 ,一般不超过1000元;2. 需要取得许可的, 已取得相关许可;3.及时改正;4.危害后果较轻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
| 12 | 采购 、销售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 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 , 处货值金额 10倍以下罚款 ,经营者罚款最低不低于500元 ,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3 个月 ;或者涉案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一般不超过1000元;2.及时改正;3.危害后果轻微 。 | 1.《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2.《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
| 13 |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 5万元以 下 的 罚 款 , 罚 款 最 低 不 低 于5000元 ,经营者为个人的除外: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6 个月 ;或者影响人数较少 ;或者涉案商 品 、服务经营额较少, 社会危害性小的;2. 没有违法所得(不包括因行政相对人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导致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情况) | 1.《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 |
| 14 | 经营者实施虚假价格行为 |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 没有违法所得的 ,可以处5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罚 款 最 低 不 低于5000元 ,经营者为个人的除外:1.及时退还多收价款;2.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6 个月 ;或者影响人数较少 ;或者涉案商 品 、服务经营额较少, 社会危害性小的;3. 没有违法所得(不包括因行政相对人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导致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情况) | 1.《价格法》 第四十条;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十一条 |
| 15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 货值金额较小, 且及时改正;2. 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3.未出现不良反应;4.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超过6 个月 ; 5.产品为已经备案或注册的化妆品 ; 6.社会危害后果较小, 不会对消费者购买产品产生误导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 一条 |
| 16 | 化妆品经营者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货值金额较小;3.危害后果较轻;4.及时改正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