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YLBZJ/2025-01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检查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05-13
11:28
信息来源: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受理条件
本指南适用于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检查事项。包括对用人单位和个人是否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检查,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服务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救助的行政检查等事项。
二、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
三、承办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附:流程图)
开展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方案(受理)-检查-处理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六、办理时限
开展监督检查据检查任务确定,医疗保险稽核30日内。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法定工作日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电话:0537-3420228
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
附:行政检查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