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2025-06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4-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兖征预公告〔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04-29 15:58 信息来源: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地块1地块4、地块7地块12、地块15、地块21地块24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地块13、地块18地块20、地块25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地块5地块6、地块14、地块16地块17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地块26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地块27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东至宁安大道,西至规划火炬路,南至颜店村、刘胡村农村道路,北至G327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颜店村、张刘村、刘胡村、马海村

地块2:东至宁安大道,西至颜店镇敬老院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颜店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颜店村、刘胡村

地块3:东至颜店村林地,西至颜店村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颜店镇敬老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颜店村

地块4: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火炬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兖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南阁村、史家村

地块5: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火炬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南阁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南阁村、史家村。

地块6:东至南阁村、史家村林地,西至规划火炬路,南至建设路,北至规划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南阁村、史家村。

地块7:东至紫藤路,西至大禹西路,南至恒通路,北至大马青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大马青村、金村。

地块8:东至政府储备用地,西至大禹西路,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恒通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金村。

地块9:东至迎春路,西至金村耕地,南至宝新路,北至金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金村。

地块10:东至迎春路,西至金村耕地,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宝新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金村。

地块11:东至政府储备用地,西至后道义村建设用地,南至山东优力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北至创业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12:东至政府储备用地,西至梁州路,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创业路防护绿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13:东至后道义村耕地,西至梁州路,南至创业路防护绿地,北至创业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14:东至后道义村耕地,西至梁州路,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创业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15:东至荆州路,西至山东经典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至创业路防护绿地,北至山东卓越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16:东至荆州路,西至山东经典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至创业路,北至后道义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17:东至荆州路,西至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至荆州路防护绿地,北至荆州路防护绿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18:东至荆州路,西至山东经典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至创业路,北至后道义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19:东至荆州路,西至荆州路防护绿地,南至荆州路,北至荆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20:东至济宁市兖州区苏宁易达物流仓储有限公司,西至后道义村耕地,南至规划泰安路,北至创业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周楼村。

地块21:东至谭家河,西至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南至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北至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安镇唐庄村。

地块22:东至济阳路,西至山东天工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南至山东名世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北至山东天工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驿镇后寺村。

地块23:东至济阳路,西至新驿四村农村道路,南至中煤华安设备有限公司、兖州银河化工有限公司,北至新驿四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驿镇新驿四村。

地块24:东至政府储备用地,西至巨兴北路,南至规划供热用地,北至政府储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隆庄街道巨王林村。

地块25:东至扬州支路,西至政府储备用地,南至韩楼村耕地,北至扬州支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韩楼村。

地块26:东至扬州支路,西至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小学,南至牛王村林地,北至韩楼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韩楼村。

地块27:东至小马青村耕地,西至济微路,南至小马青村林地,北至小马青村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小马青村。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 429日至2025515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且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况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址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人:颜店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新兖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龙桥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大安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兴隆庄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新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37-3798459         0537-3651659

              0537-3428109         0537-3415956

0537-3873865         0537-3850252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5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