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522020XE/2025-024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04-29
09:39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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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
二、受理机构
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执法科
三、审批机构
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五、办理时限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并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处理。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办公电话:0537-3480139
办公地址: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8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工作日)
七、执法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