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MB281530XF/2025-011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成文日期 2025-04-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12345热线投诉举报工单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4-16 11:28 信息来源: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区市场监管局

12345热线投诉举报工单办理服务指南

 

1、工单签收

  应在1个工作日内签收热线转办工单,紧急事项即转即接。确定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退并注明回退原因,写明建议办理部门,回退申请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职责

(一)完善企业群众诉求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二)按时办理、答复、反馈热线工作机构转办的事项;

(三)定期分析涉及本单位的热线事项,对反映相对集中的事项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四)负责涉及本单位的热线知识库信息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五)明确本单位咨询服务电话(0537-3516315)。

3、办理时限及延期申请

(一)对群众诉求一般应在接到热线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答复诉求人、反馈热线工作机构。对企业诉求应在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2个工作日内向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答复办理情况,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答复诉求企业、反馈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对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网、人民网市长留言板、闪电新闻APP、市长信箱等渠道受理的网络诉求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答复诉求人、反馈热线工作机构;对于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时效性较强的民生问题,应即接即办,第一时间与诉求人联系沟通,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热线工作机构。紧急事项即时办理。

(二)对于特别复杂的热线电话诉求事项,可申请延长办理期限,并写明延期的具体原因,延长时限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总办理期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诉求事项,无法申请延期;市长信箱、人民网市长留言板、闪电新闻APP诉求延期,需提前与热线工作人员联系沟通;诉求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应研究制定沟通联系,及时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度。

4、 办理要求及结果反馈

(一)联系沟通。对所有承办诉求明确一名办理人员,全程跟踪负责诉求的办理工作。接诉后,办理人员要及时与诉求人联系,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内容,事项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向诉求人反馈处理情况。除保密诉求外,应做到每一件诉求都与诉求人联系沟通。

(二)认真办理。对企业群众诉求精心办理、认真答复,诉求合理、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存在困难的想办法解决,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依法依规回应企业群众需求;对反复投诉以及屡诉未果的投诉事项,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限期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合理诉求,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分步推进解决,并向企业群众做出承诺;对受法律法规限制或上级尚未出台有关政策规定的投诉事项,耐心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争取企业群众理解和支持;对因诉求人个人信息保密无法联系沟通的,根据诉求人反映信息认真调查核实,对诉求人提出的问题逐一解释答复,并公布咨询电话供诉求人联系。所有回复内容通过热线系统上传,由热线回访人员向诉求人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