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000MZJ/2025-0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民政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4-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救助标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发布日期: 2025-04-11 15:48 信息来源:兖州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字〔2024〕8号)要求,确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02元提高到1292元,农村特困由每人每月969元提高到1061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为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702元、351元、2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