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199000/2025-007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信访局 | 组配分类 | 执行措施 |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州区信访局落实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与监督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发布日期:
2025-03-13
14:17
信息来源:兖州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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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事项 | 执行举措 | 实施步骤 |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督方式 |
60 | 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 以“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年”为主线,以打通“路线图”为关键,以解决“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问题为重点,以督查督办和精准追责为抓手,以推进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支撑,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 第一季度:举办全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班,根据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确保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每一个环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到95%。 第二季度: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法治化业务培训,双向规范工作人员和信访人员的行为,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确保不出现影响“三个占比”的问题。 第三季度: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引导,扎实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确保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到96%。 第四季度:对全年信访工作法治化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全面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年终考核不出现影响“三个占比”和“四应四不”的问题。 |
刘艳丽 |
接访科 |
胡连春 甄 坤 徐 剑 |
定期调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