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3128401000/2025-011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监管
成文日期 2025-02-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5年度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检查计划及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2-14 08:55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2025年为进一步推动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医疗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在巩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全区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检查。现制定计划如下。

一、宣传法制

组织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医务人员开展《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全员培训,切实增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使全体医务人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巡查

根据镇街划片,联合协管员对全区医疗场所、生活美容场所进行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调查处置。

三、检查内容

(一)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名称、执业地点、诊疗科目、机构类别、床位数等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期校验、变更、换证,以及医师(含 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护士、医药技人员执业资质情况。 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 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生活美容机构从事医疗美容活动。

(二)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方法》等法规情况,内容包括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专兼职人员)的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报送以及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上报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全面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和部门沟 通协作,对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医疗广告、 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或移送市场监管部门。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