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56746529H/2025-005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2-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14 16:46 信息来源: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局立足文化旅游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年重点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努力为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机关年度学法计划、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文化旅游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物保护法》等文化旅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通用法律法规,不断拓宽法律知识面,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以考促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在文化旅游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职责,细化责任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半年召开1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贯穿到文化旅游各项工作中,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法治建设推进落实情况

(一)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涉及文化旅游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坚持依法依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44次,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出现违法决策情况。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的文件,保证文化旅游领域政策法规的一致性和权威性。今年,我局制定并发布规范性文件 51 件,均已按要求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三)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文化旅游部门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175条,回复群众咨询和投诉 276件,群众满意度达到 100%。

(四)加强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归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联合区卫健局、公安局、消防局、以及市场监管、交运等部门,相继开展了直播带货、旅游包车、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场所、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广播电视等领域的联合执法检查26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精准性。

四、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

(一)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落实年度普法措施 ,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行政服务对象中普及法律法规意识,将普法融入执法,提高群众和行政服务对象对文化旅游工作法律规范的认识,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 “扫黑除恶”、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有害出版物侵害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 800余家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8个,多部门联合行动6次,共查处并办理违规经营案件18件,有效净化了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妥善处理文化旅游领域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文化旅游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各类文化旅游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文化旅游领域因旅游服务质量、合同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文化旅游投诉举报案件 276 起,结案率达到 100%,群众满意率达到 100%,未发生因处理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 “中共文化和自然遗产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 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咨询、开展法治讲座、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宣传文化旅游领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和工作手段,管好用好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充分发挥文化旅游行业优势,将法治文化与文化旅游活动有机融合,通过创作法治文艺作品、举办法治文化展览、开展法治文化下乡等活动,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积极开展法治文艺创作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专场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了一批以法治为主题的小品和歌曲等文艺作品,并在各类文化活动中进行展演,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和好评。积极参加全市第四届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我局报送的山东梆子小戏《三花闹春》荣获法治类文艺作品一等奖。

六、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但在宣传内容和方式上还存在一些与群众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的地方,导致部分群众对文化旅游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不够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还不够理想。

(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随着文化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局执法队伍中还存在部分人员业务知识不够扎实、执法经验不足、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和方法,但在工作理念、机制体制、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创新不足,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七、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研究群众对文化旅游法律法规的需求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活动,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文化旅游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同时,加强对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文化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二)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执法公正、规范、廉洁、高效。

(三)不断加大法治建设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文化旅游法治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努力在制度建设、执法监管、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持续推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及时公开文旅领域重大政策举措,重要决策事项,重点民生项目和改革任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不断加强六大领域文旅市场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提升技术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推进1+N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旅执法工作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