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统筹执法和服务、兼顾力度与温度,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强力震慑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秩序,牢牢守住了“四大安全”底线,有效实现行政执法“三个效果”有机统一。1个反食品浪费案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典型案例,1个案件被省局评为优秀案例、5个案件被市依法治市办、市局评为典型案例。
一、强化组织领导,执法保障坚强有力。一是加强督导考核。把执法办案工作列入全局中心工作和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全局执法办案工作汇报,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把执法办案效能列为对全局各执法办案机构考核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激发全局干部职工执法办案积极性。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研究出台《兖州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三是建强法治队伍。加强教育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以查代训、跟班学习等各种方式,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5名同志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担任公职律师。2024年以来,10余名同志在全省食品安全抽检技能大比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组建由专职律师、公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参与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提供法律意见,有效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二、强化打击震慑,办案质效持续提升。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在坚持“科所队联动执法、‘诉查打’一体推进”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所队合一、融合联动”机制,将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执法中队下沉基层市场监管所,驻所中队开展全领域办案,一体考核执法中队和市场监管所案件及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执法中队专业办案和市场监管所紧贴一线优势得到紧密结合,有效拓展案源发现渠道、凝聚执法办案合力。二是强化“以诉转案”。拓宽案源发现渠道,把投诉举报当作“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对在处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避免无原则“和稀泥”。2024年以来,全局合计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546件,实现“诉转案”290件,有力打击违法行为、高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协作机制,常态化通报案件查办情况、移交案源线索、开展案件会商。食品安全领域实施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有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行刑衔接,与兖州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分局等部门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联合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实现对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的全链条监管。2024年以来,合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9条,8件获刑事立案,其中销售假冒驴肉案件涉案货值金额700余万元,公安机关对1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法院对5人作出有罪判决。接收检察院、法院反向移送案件6件,对两个当事人作出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禁止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一家销售假药的卫生室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配合顺畅,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执法监督,执法检查更加规范。一是严明纪律要求。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系统内的人和事警醒全体执法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制定出台《重要执法检查工作备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定》,全局统筹开展涉企检查,在确保必要检查有效开展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压减入企检查频次,坚决避免任性执法、多头执法、趋利执法、粗暴执法、“钓鱼执法”。同时,通过“实地复盘”、企业回访等形式,对涉企检查行为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二是开展“服务型执法年”活动。实施“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将“服务”理念贯穿到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推行“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合规指导、执法警示等形式,将指导服务融入涉企检查全过程,引导经营主体以案为鉴、提高合规经营意识,推动涉案经营主体全面整改、规范提升。三是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原则,认真落实“轻微不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张清单。2024年以来,合计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19次,通过集体讨论对129个经营主体进行了减轻和免予处罚的处理,实现行政执法“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