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
注
1
兖林证字(2012)第000012号
兖州市四季花卉园艺场
林权证
山东省兖州区兴隆庄镇大桥村北地质队宿舍楼外墙
2
公告单位:济宁市兖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