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25-052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5-11-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11月15日,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召开,举办专题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于2025年9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1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全民普法进入法治化新阶段。该法将普法工作长期实践经验制度化,进一步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核心原则,破解了以往普法责任不明、资源分散、考核宽松等难题。深入学习贯彻该法对于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优化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路径。会议指出,该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法律,要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兖州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下一步,兖州区将以此为契机,系统发力推动该法落地见效。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将该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和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示范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骨干、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宣传系列活动。通过微视频展播、专家解读、媒体访谈等形式,权威解读法律条文。三是细化责任分工,履行宣传教育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普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推动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普法职责。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工作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四是强化贯彻落实,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典型案例作为普法公开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创作推广一批具有兖州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解读单位:兖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