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5-04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10-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10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22 09:29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2日我局拟对《济宁星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济宁星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项目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兖颜路以北、兴园路以西

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星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兖颜路以北、兴园路以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

1、水环境:项目车间地面清洁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清洗用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颜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破碎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集中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   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除尘器及清扫地面收尘、废除尘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皮带输送机、破碎机、甩干机以及引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