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5-04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10-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15 10:16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5日我局拟对《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充填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充填开采项目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充填开采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环保投资118.87万元。

1、水环境:项目充填膏体配比及注浆液配比用水全部进入产品;车辆清洗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矸石破碎、筛分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管道,收集后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不低于 15m 高(DA002)排气筒排放;搅拌过程全密闭,产生的粉尘经搅拌机组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排气筒(DA003)排放;矸石仓底与皮带输送之间进行密闭。矸石仓底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管道,收集后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不低于 15m 高(DA004)排气筒排放;受矸坑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不低于 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煤灰筒仓及煤矸石仓粉尘分别经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5 根 26m 高的排气筒(DA006-DA010)排放。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高细破碎机、皮带机、搅拌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