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地表水水源地每季度采样一次,地下水水源地每半年采样一次(前后两次采样至少间隔4个月),如遇异常情况,则须加密监测。兖州区只有地下水水源地,没有地表水水源地,故第三季度没有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