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522020XE/2025-04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济兖人社监令〔2025〕006号)
发布日期:
2025-10-11
15:24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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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玛斯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拖欠程传通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之规定,责令你(山东玛斯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5日内足额支付程传通的工资,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本机关。
拒不履行本改正指令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