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建设中路133号,联系电话:0537—341084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兖州区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打造透明、高效、服务型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框架,规范公开流程,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8条,其中:财政预算决算信息18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0条;政府采购信息23条;国资国企信息41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已按照我区和单位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和流程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报送职责,严格把关信息质量,从源头保障公开信息准确性。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定期对政务进行全面筛查,依据法律法规修订、政策调整及工作实际进展进行及时调整,高效推动信息更新迭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预决算栏目进行改版升级,将预决算信息公开栏目细分为集中公开和部门公开两大板块,同时采用报表、文字相结合等方式,做到解释说明与数字相呼应,方便群众在线点击查阅,提升群众对财政工作和财政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动明确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职责,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监督指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规定的时间节点梳理公开事项,协调配合相关责任科室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5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夯实工作力量,加强对信息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紧扣公众所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工作,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动态完善重点领域公开职责明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公开频率、要素标准等,切实做到“常规内容定期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强化保密审查,结合局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兼顾公开透明与安全稳定。切实做到了政务运行和政务公开融合互促、同步推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答复均已进行公开。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将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全部纳入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敏感信息外,实现部门和单位信息“双公开”,亮出财政全部“家底”。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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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图解】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