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4-04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成文日期 2024-09-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关于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块治理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13 10:22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一、投诉问题

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关停多年了迟迟不见治理,那么大一片土地闲置这么多年实属浪费,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治理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6月25日至29日该地块开展了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工作,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属第二类用地;2021年4月25日,冠远公司管理人委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对该地块直接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细采样调查。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1年9月4日通过专家组评审;2021年9月至10月,该地块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于2021年10月29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该地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被纳入了《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名录》。按照《土壤法》要求:该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目前该地块已列入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措施为制度管控。通过设立管控警示牌、拉警戒线等方式,限制人员进入,防止土壤扰动,制止修复完成之前的开发利用行为。

2023年11月 13 日,区法院出具了《关于请求对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污染修复工作给予支持的请示》,提出请区政府主导对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限公司土地污染进行修复。2023年11月21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兖州区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该地块的土壤修复工作。兖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地块持续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落实好管控措施。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