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24-03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8月16日,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召开,专题听取讲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今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省市多次会议安排部署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认识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将持续健全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规范有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和增量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对全区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中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清理,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提高增量文件审查质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优化审查方式,丰富审查工具和方法,不断提升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增量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二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审查抽查机制。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抽查工作,对涉及《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措施进行抽查,经核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督促起草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召开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全区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对全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提升全区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的普法宣传,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举报后,及时处理或转送相关部门处理。
(解读单位: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