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567052000/2024-03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不罚轻罚清单
成文日期 2024-07-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18 15:06 信息来源: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营造 一流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济宁市司法局公布了《济宁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不罚轻罚 ”清单)《济宁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以 下简称“不予实施强制措施 ”清单,与前项清单合称“ 两清单”)。在交通运输领域,“不罚轻罚 ”清单包含轻微不罚事项0项,符合法定条件不罚事项35项,其中8项涉及航道管理,涉及我局事项为27项;一般违法减轻处罚事项8项。“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0项。

根据上级要求,“ 两清单” 为全市通用清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实施。对符合“ 两清单 ”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 两清单 ”未作出规定,但违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应当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行政合规指导、政策辅导、批评教育、警示告诫、 走访约谈等方式,主动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违法的理由依 据、应当履行的义务、信用修复方式等,并指导其改正,督促其依法合规开展活动。

现将梳理后的交通运输“两清单”下发给你们,并将济宁市司法局通知全文转发,请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1.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1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一、符合下列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0项)

二、下列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27项

序号

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

法定依据

 

 

1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1.首次被发现;

2.擅自占用公路 1 平方米以下;

3.经责令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 状;

4.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7 月通过,2017  11

月修正)第七十六条;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2000  10 月通过)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经责令及时停止违法行为;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7 月通过,2017  11

月修正)第七十六条;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2000  10 月通过)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3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 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1.经责令及时停止违法行为;

2.违法情节轻微,未对公路造成实际 损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7 月通过,2017  11

月修正)第七十六条;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2000  10 月通过)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4

 

损坏、挪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 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 能危及公路安全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经责令及时停止违法行为;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7 月通过,2017  11

月修正)第七十六条;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2000  10 月通过)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5

 

 

损坏、污染公路路面和影响公路畅通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经责令及时停止违法行为;

3.未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等危害 后果,仅轻微影响公路畅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7 月通过,2017  11

月修正)第七十七条;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2000  10 月通过)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6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经责令及时停止违法行为;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7 月通过,2017  11

月修正)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7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擅自设置公路标志以 外的其他标志

 

1. 自行及时拆除;

2.违法情节轻微,未对公路、公路用 地造成损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7 月通过,2017  11

月修正)第七十九条;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2000  10 月通过)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8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 构筑物

 

1. 自行及时拆除;

2.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7 月通过,2017  11

月修正)第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9

 

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  缆等设施

 

1. 自行及时拆除;

2.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7 月通过,2017  11

月修正)第八十一条;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2000  10 月通过)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0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 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 者妨碍安全视距

1. 自行及时拆除,或改造后不遮挡公 路标志且不妨碍安全视距;

2.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3 月通过, 国务院令第 593 号)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1

 

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3 月通过, 国务院令第 593 号)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2

未经许可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 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1.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

2.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3 月通过, 国务院令第 593 号)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3

穿越公路修建公路桥梁未设置必要的检 修通道

1.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

2.没有影响桥梁检修工作,未造成危 害后果

1.《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  8 月通过)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4

除公路建设需要外,修建穿(跨)越高 速公路互通立交区的设施

1.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

2.未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 施造成损害

1.《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  8 月通过)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5

涉路工程建设单位未按照许可要求组织 建设

1.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

2.未危害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 设施安全

1.《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  8 月通过)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6

涉路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协议进行施工 作业或者未落实施工安全和交通保障措 

1.首次被发现;

2.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

3.未对公路通行造成影响,未造成其 他危害后果

1.《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  8 月通过)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7

擅自在公路和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 设施

1.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

2.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1.《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  8 月通过)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8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 量超限)

1.超限小于 1000 千克,或交通运输 部门以非现场执法方式查处超限

5%以下;

2.及时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2016  8 月通过,

交通运输部令第 62 号)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19

 

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 车辆营运证

1.主动配合监督检查;

2. 当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清 晰影印件,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确

认其证件合法有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04  4 月国务院令  406 号公布,2019  3 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八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20  7 月通过,

交通运输部令第 17 号)第九十七条;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  6 月通过,2019

 

 

 




 6 月交通运输部令第 17 号修改)第五十九条;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3  1 月通过,2019  11 月交通运输部令第 42 号修改)第五十九条;

5.《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0  10 月通过,2016  8 月交通运输部令第 71 号修改)第四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0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道 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

1.主动配合监督检查;

2. 当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清 晰影印件,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确

认其证件合法有效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14  9 月发布, 2016  8 月交通运输部令第 64 号修改)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1

 

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 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 车驾驶员证》

1.主动配合监督检查;

2. 当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清 晰影印件,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确

认其证件合法有效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016  7 月通过,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 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第 60 号)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2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1. 已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 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 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三个月且主 动补审;

2.未造成危害后果;

3.没有违法所得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0  11 月通过,2020  11

月第四次修正)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3

车货总质量未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 超载认定标准》 ,但超过公路、隧道或 桥梁标明限载标准的货车违法超限运输 行为

 

违法程度轻微,超限 10%及以下(含 10%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011  3 月国务院令第 593 号发

布)第六十四条;

2.《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2018  9 月通过)第五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4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 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1.初次被发现;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 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 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 为;

3.承诺及时改正,使用文明用语,保 证车容车貌符合要求;

4.车容车貌无重大瑕疵;与乘客产生 矛盾纠纷,遇有乘客投诉等情况,取 得乘客谅解的;

5.未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等危害后果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二 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5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 实投诉举报制度的处罚

1.初次被发现;

2.不存在不落实举报投诉的情况,未 造成乘客举报投诉及媒体负面报道 等危害后果;

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6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 质量标准的处罚

1.初次被发现;

2. 未因不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导致服 务质量低下,未造成乘客举报投诉及 媒体负面报道等危害后果;

3. 按执法部门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 正的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7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并落 实投诉举报制度的处罚

1.初次被发现;

2. 不存在不落实乘客举报投诉的情 况,未造成媒体负面报道等危害后 果;

3. 按执法部门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 正的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三、下列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减轻行政处罚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8项

序号

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

法定依据

 

 

 

1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 路客运经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当事人主动投案,向执法机构如实 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消除或者 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未经许可等案件中,当事人能够在 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主动补办许可手 续并向执法机构提供的;

3. 当事人主动向执法机构提供其受 他人指使、强令或者胁迫的情况,经 执法机构查实的;

4. 当事人主动向执法机构提供案件 线索和相关材料,检举的违法行为被 执法机构查实的;

5.其他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的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  4 月通过,2019  3 月国务院令第 709 号第三次修订)第六十三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05  7 月通过, 2020  7 月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17 号修订)第九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二条

 

 

 

2

 

 

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 事班车客运经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  4 月通过,2019  3 月国务院令第 709 号第三次修订)第六十三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20  7 月通过)

第九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二条

 

 

 

3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  4 月通过,2019  3 月国务院令第 709 号第三次修订)第六十三条;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  6 月发布,2019  6 月交通运输部令第 17 号修正)第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二条

 

 

4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0  11 月通过,2020  11

月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3 月通过,2021

 1 月修订)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