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567052000/2024-032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成文日期 2024-07-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日期: 2024-07-18 15:18 信息来源: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程质量监督)
序号违法行为法 规 依 据违法
程度
情节与危害后果处罚标准
1建设单位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未造成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处40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处50万元罚款
2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一般造成质量问题或一般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处40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处50万元罚款
3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项目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一)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对项目单位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工程已开工建设的,对项目单位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轻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处20万元罚款
一般工程已开工或造成质量问题的处30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一般或较大质量事故的处35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处40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处50万元罚款
4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一般未造成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较大及以下质量事故的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处40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已完工,或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处50万元罚款
5建设单位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一般未造成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较大及以下质量事故的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处40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已完工,或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处50万元罚款
6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一般未造成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处40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造成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处50万元罚款
7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项目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按照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一)项目单位选择超越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处5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项目单位选择无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处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工程未开工,且发包或委托给有相应系列资质但等级不够的单位的处50万元罚款
严重工程未开工,且发包或委托给无相应系列资质的单位;或工程已开工,且发包或委托给有相应系列资质但等级不够的单位的处80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工程已开工,且发包给或委托无相应系列资质的单位的处100万元罚款
8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项目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按照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一)已通过项目审批、核准或者设计审批手续,但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1.5%以下的罚款;(二)未取得项目审批、核准或者设计审批,擅自施工的,处工程合同价款1.5%以上2%以下的罚款一般已通过项目审批、核准或者设计审批手续,但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
严重未取得项目审批、核准或者设计审批,擅自施工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9建设单位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收费公路项目应当停止收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二)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按照合格项目验收的一般未造成损失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严重造成质量问题的处工程合同价款3%的罚款
特别
严重
造成质量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
10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七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较轻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已开工且未造成质量事故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造成一般或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11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较轻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已开工且未造成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造成一般或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12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较轻未造成质量问题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造成质量问题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造成一般或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1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二)造成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3%以下的罚款;(三)造成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款3%以上4%以下的罚款。《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二)工程已开工建设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较轻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2%的罚款
一般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2.5%的罚款
较重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3%的罚款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3.5%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4%的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14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等进行检验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轻未造成质量事故的处10万元罚款
一般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处15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
15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不合格工程未进行返工处理或拖延返工处理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未进行返工处理或者拖延返工处理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未按要求期限进行返工处理的处1万元罚款
严重未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的处3万元罚款
16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施工单位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未造成质量事故的处10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一般或较大质量事故的处15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罚款
17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较轻未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3%以下的罚款
一般造成质量问题的处工程合同价款3%以上4%以下的罚款
较重造成一般或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
18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一般未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警告
较重 造成质量问题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严重造成一般或较大质量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3%的罚款
特别
严重
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
19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6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工程质量较大事故的,处7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造成工程质量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轻未造成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罚款,降低资质等级
一般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60万元罚款,降低资质等级
较重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70万元罚款,降低资质等级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80万元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万元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20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九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6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工程质量较大事故的,处7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造成工程质量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未造成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罚款
一般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60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70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80万元罚款,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万元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21勘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或勘察、设计单位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承包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二)工程已开工建设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般超越资质等级,且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较重超越资质等级,且工程已开工建设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5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降低资质等级,处工程合同价款3%的罚款
严重无相应资质证书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或勘察、设计单位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没收违法所得;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8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工程合同价款3.5%的罚款
特别
严重
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收违法所得;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2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
22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按照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一)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有相应资质并符合本工程建设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3%以下的罚款;(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3%以上4%以下的罚款
 
一般允许有相应资质并符合本工程建设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较重允许无相应资质或不符合本工程建设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2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3%的罚款
严重包含前述任一违规行为,且造成一般或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2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3%的罚款
特别严重包含前述任一违规行为,且造成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资质证书;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2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
23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单位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数据报告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单位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数据报告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未造成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1万元罚款
较重造成质量问题的处2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质量事故的处3万元罚款
24有关单位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一般未降低工程标准或未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警告
严重降低工程标准或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25承包单位转包、转让或违法分包工程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轻微违法分包金额不足承包金额的10%,且未出现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价款25%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的罚款
一般违法分包金额占承包金额10%~50%,且未出现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价款30%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6%的罚款
较重违法分包金额占承包金额50%以上或转包、转让,且未出现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价款35%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7%的罚款
严重出现较大及以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价款40%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8%的罚款
特别
严重
出现重大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资质证书;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价款50%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
26公路工程从业单位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资金拨付;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还可给予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较轻造成质量问题,且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警告
一般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警告;对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取消其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较重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警告;对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取消其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责令监理单位停业整顿
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警告;对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取消其4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警告;对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取消其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吊销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27港口工程施工图设计经批准后,擅自作出变更或者采取肢解变更内容等方式规避审批并开工建设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七十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施工图设计经批准后,对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擅自作出变更或者采取肢解变更内容等方式规避审批并开工建设的一般限期内改正的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限期内未改正,继续施工的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造成质量事故的处50万元罚款
28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单位被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罚款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一般单位主管人员为非直接责任人的单位罚款数额5%的罚款
较重单位主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
29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一般按期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
严重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罚款
30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轻微按期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
一般经责令改正后,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90%,不足100%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罚款
较重经责令改正后,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70%,不足90%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罚款
严重经责令改正后,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50%,不足70%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8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经责令改正后,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不足50%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罚款
31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挪用比例在10%(含)以下的处挪用费用20%的罚款
较重挪用比例在10%以上20%(含)以下的处挪用费用30%的罚款
严重挪用比例在20%以上30%(含)以下的处挪用费用40%的罚款
特别
严重
挪用比例在30%以上的处挪用费用50%的罚款
32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或未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一般逾期未改正,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罚款
较重逾期未改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6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罚款
特别
严重
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
33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较轻逾期未改正,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
一般逾期未改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逾期未改正,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逾期未改正,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34施工单位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较轻逾期未改正,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
一般逾期未改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逾期未改正,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逾期未改正,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35施工单位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较轻逾期未改正,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
一般逾期未改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逾期未改正,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逾期未改正,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36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较轻逾期未改正,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
一般逾期未改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逾期未改正,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逾期未改正,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37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较轻逾期未改正,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
一般逾期未改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逾期未改正,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逾期未改正,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3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较轻逾期未改正,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
一般逾期未改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逾期未改正,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逾期未改正,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39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较轻逾期未改正,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罚款
一般逾期未改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罚款
较重逾期未改正,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0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
特别
严重
逾期未改正,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40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导致重大事故隐患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一)从业单位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较重逾期未改正,尚未造成损失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且造成损失的对从业单位处3万元罚款
41未按规定开展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者风险评估结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被及时发现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二)未按规定开展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者风险评估结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被及时发现的较重逾期未改正,尚未造成损失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且造成损失的对从业单位处3万元罚款
42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未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较重逾期未改正,尚未造成损失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且造成损失的对从业单位处3万元罚款
43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在已发现的泥石流影响区、滑坡体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导致重大事故隐患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四)在已发现的泥石流影响区、滑坡体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较重逾期未改正,尚未造成损失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元罚款
严重逾期未改正且造成损失的对从业单位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