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000MZJ/2024-03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民政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7-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日期: 2024-07-12 11:24 信息来源:兖州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字〔2024〕8号)要求,确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993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45元提高到8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