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3128401000/2024-03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法定传染病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4年第二季度传染病防治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7-10
15:05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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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医疗单位160家,其中医院3家、门诊部2家、诊所21家、卫生室134家。以上检查的医疗单位中: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未按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的,共警告4家;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登记、处置;未在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未设置警示标识或文字说明,共警告6家,罚款4家;现罚款案件正在办理中,预缴纳罚款0.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