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24-029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57次常务会议题解读】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4-06-28
16:55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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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召开,专题学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5月1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烈士陵园规范管理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对全国范围内烈士纪念设施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兖州烈士陵园规范管理相关问题和林书记有关批示,现组织学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对规范管理、分级保护、规划建设、维护利用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烈士高度负责、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工作实际,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宣教功能,切实守好红色阵地,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英烈精神。
会后,由分管区领导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共同抓好整改工作,办理兖州烈士陵园不动产权属,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明确保护红线,报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解读单位: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