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4-023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4-05-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5-30 10:59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30日我局拟对《山东美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14000吨年矿用高分子材料、6000吨年防水、防腐、保温材料原料替代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美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14000吨年矿用高分子材料、6000吨年防水、防腐、保温材料原料替代技改项目

济宁市兖州化学助剂产业园(安阳路南首西侧)山东美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美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14000吨年矿用高分子材料、6000吨年防水、防腐、保温材料原料替代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为济宁市兖州化学助剂产业园(安阳路南首西侧)山东美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约17040平方米。

1、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环戊烷储罐废气和矿用高分子-A料(发泡型)生产废气通过新增的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现有搅拌釜、泵等,还包括新增加的风机、卸料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