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46529H/2024-02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4-05-2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好客山东 文明出行
发布日期:
2024-05-21
11:29
信息来源: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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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景区环境卫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到设定的垃圾箱,不将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抛撒到山崖、水面、沟谷等难以清理的场所。
二、爱护动物,不追捉、投打、惊吓、伤害动物;喂食动物要符合公园、景区有关规定。
三、在景点拍照时,按序进行,不妨碍他人拍照,不在危险地方拍照。
四、参观博物馆、教堂、艺术殿堂、寺庙时,遵守禁烟、禁食、禁饮、禁止照相或禁用闪光灯等有关规定。
五、通过狭窄通道、陡峭山路等特殊路段时,注意礼让他人,不争先抢行。
六、家长带领未成年人游览时,留意卫生间位置,带领未成年人使用卫生间,不随地大小便。
七、在游客较多的情况下使用卫生间依序排队,并礼让老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
八、注意游览安全,不攀爬栏杆,不进入危险区域和未开放区域游览;家长带未成年人游览时,认真履行监护责任。
九、体验滑雪、潜水、跳伞、蹦极、冲浪、过山车等高风险项目时,要详细阅读游客须知,配合服务人员管理,根据自身条件量力而行。
十、遵规守纪,不参与迷信、邪教等违法违规活动。
十一、随团游览服从导游领队安排,遵守团队纪律,自由游览时,记住集合时间、地点,按时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