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680665080H/2024-014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酒仙桥街道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酒仙桥街道所辖岗子街社区、神路社区、军民社区、邓家窑社区、东苑社区、查官园社区、诸天寺社区、琉璃厂社区、三河社区、天仙社区、豆腐店村、付家楼村、古城村、河头村1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酒仙桥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4个方面,12个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于问题街道党工委照单全收,紧紧围绕区委巡察工作意见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剖析原因,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解决问题,落实好整改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街道党工委深刻认识巡察反馈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将巡察反馈整改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成立酒仙桥街道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济宁市兖州区酒仙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将整改工作具体化、清单化,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为顺利完成整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聚力真抓实改,提升整改成效。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工作落脚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街道纪工委、督考办采取不定期检查抽查的方式督查整改进度,及时有效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整改进度慢、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找准“症结”和“病因”对症下药。根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整改过程中的思路和举措,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逐步推进街道、村(社区)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落实巡察组问题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1)召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培训会2次,提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意识。指导各村(社区)规范党委班子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班子年度工作计划,并于2024年1月对各村(社区)党委班子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委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于12月17日对社区理论学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社区党委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对其他社区党委理论学习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反馈,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2024年有关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严格规范村(社区)理论学习工作,确保理论学习工作成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议2次,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议3次,指导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工作重点以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并对2024年度党建任务目标逐支部进行检查指导;将《济宁市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民主评议、组织生活等规定动作纳入街道“红黑榜”考核,每月进行规范指导和检查,目前已检查3次,确保相关内容完善、准确;规范村(社区)党员学习,要求村(社区)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前向组织办报备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等内容,并在学习结束后将学习照片及材料报组织办存档。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惠民政策有偏差”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1)该社区已收回走访资金,并退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按照《兖州区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各社区经费用途,确保经费使用有据可循、有章可依;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核定各类走访慰问人员认定条件,按领域报各部门科室审批并按要求公示,确认无误后方可落实政策。(2)规范城乡公益岗招聘工作,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村(社区)城乡公益岗招聘专项培训会议,重新学习《济宁市兖州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城乡公益岗招聘制度,采取区镇村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八步法”招聘流程开展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同时要求民主评议参会人数达到20人以上,确保城乡公益岗的招聘过程全程公开透明;对不认真履行公益岗招聘程序的相关村(社区)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短板”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1)2023年12月7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党群服务中心”“兖新苑”“红帆驿站”等党群服务场所的功能、标识、制度、作用、管理等要求进行再培训、再安排,目前,各社区党群服务场所相关物品配备齐全,社区干部对党建阵地职能了解清晰、职责履行到位;2023年12月,组织社区党建阵地观摩活动,对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兖新苑”“红帆驿站”硬件设施、服务质效进行评比,助推各社区党群服务阵地提档升级。(2)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书,认领社区党建服务项目,推动红色物业党建引领治理成效。(3)联合区住建局召开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题会议,强化对物业公司督导考核和管理约束,明确服务标准和奖惩措施,压实物业公司责任,通过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提升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提高居民满意度。(4)针对部分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压实社区责任,探索社区领办物业公司、居民自治等形式,提供物业服务,并积极争取老旧小区相关资金补贴,用以解决老旧小区的部分问题。目前反馈存在具体问题的小区均整改完毕,下一步将举一反三,长期保持整治成果。
4.关于“推进产业振兴成效不明显”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1)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英才齐聚话发展 乡友回归献良策”在外人才座谈会和乡村振兴顾问团座谈会,拓宽村“两委”干部经济发展思路,增强发展潜力和干事创业激情,强化强村富民责任担当。(2)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组织各村书记每季度开展村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擂台比武”活动,已完成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大会和村(社区)绩效考核工作,对不胜任、不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3)加强党组织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作用,立足各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和各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资产和资本的数量与质量,探索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和激活各类资源要素活力的新方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以产业振兴高质量发展带动乡村振兴质效提升。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力不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5.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1)每月召开一次会计例会,加强会计培训,学习最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及各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业务水平,规范账务处理。对于村(社区)未付工程款,要求村(社区)及时挂账,作“应付款”账务处理;明确入账发票及附件明细,完善附件支撑材料,所有施工工程,都附有施工合同、施工明细以及验收单;村级所有支出都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针对“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款未挂账”问题,已查找此项工程的相关资料,根据发票金额或评审金额,除去前期支付金额,将剩余金额全部作挂账处理。(2)加强对会计及各项支出事项的监管,资金使用按照《提款申请》注明用途开支,街道经管站严格把关,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审核通过。同时,加强对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强化其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各项支出。村级对支取资金报账时,代理服务中心对支出票据与审批表逐项核实,发现与申请项目不符合的不予入账。
6.关于“‘三资’管理不到位,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1)针对“工程完工后未组织验收”问题,街道已于2023年12月26日制定《关于对〈酒仙桥街道社区和村“三资”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兖酒工发〔2021〕47号)的补充说明》,对工程验收问题做出新规定:工程完工后,10日内,由“两委”成员、纪检委员、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5人以上的验收组对工程验收并签字确认,同时将施工合同、发票、明细清单、验收单等材料共同入账,作为报销凭证。(2)结合街道“三资”侵占挪用专项整治工作,对街道355份合同进行清理,对所有不规范的合同建立问题台账,所有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时对今后新签订的合同,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根源上杜绝合同不规范问题,合同签订后及时更新合同台账,交经管站备案;要求各村(社区)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资源台账及经营用资源台账,摸清家底。针对“175亩集体耕地流转合同在2020年9月到期后至今未续签”问题,社区聘请第三方重新丈量土地面积,核定面积,并于2023年12月通过规定程序,签订新的土地发包合同,并收缴土地承包费11.55万元。(3)举一反三,要求各村(社区)对各自资产资源定期盘点,加强村(社区)资产资源管理,及时更新资源台账,规范村级合同管理。
7.关于“对群众关切问题推动解决不够有力”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1)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问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在河头村建立焦河服务点,并于11月18日正式启用,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对农村供水安全进行排查,及时处理自来水管道损坏、结冰等问题,冬季共开展排查3次,豆腐店村对本村自来水管道进行了保温包扎;同时,利用微信群宣传冬季自来水防冻小技巧,提升群众防护意识和常识,保障村民正常生活用水。(2)经社区征求居民意见,引入物业公司后物业费用较高,业主以老年人居多,且居住率低,不愿承担较多物业费,由社区安排公益岗定点包保,在该小区提供卫生保洁、保安值守等服务,解决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将楼道照明重新接线,由住户控制,已解决照明问题。(3)会同社区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改正。安排相关物业公司现场研判,设置围栏、警示牌以及楼栋分区指示牌,相关问题均完成整改。
8.关于“文风不实,材料抄袭问题久治不绝”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1)已于2月23日对工作记录签字造假、文字材料照搬照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已于12月14日召开文风整顿会议,对巡察反馈文风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警示街道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端正学习工作态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于2024年1月4日召开街道村(居)务规范化运转、村(社区)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会议召开流程,准确填写“四议两公开”工作记录簿,坚决杜绝与会人员签字造假问题发生;某社区已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制度汇编,街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将村(居)务规范化运行纳入街道“红黑榜”考核,每月对村(社区)“三本一册”进行检查,坚决整治文风不实、材料抄袭问题。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9.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1)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议2次,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议3次,指导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并根据目标按时间节点切实推进村(社区)党建工作。(2)根据街道工作实际,安排在街道帮助工作的社区“两委”成员回到社区工作,对于个别村(社区)“两委”班子配备不足的,加强后备力量储备,适机补充班子力量。(3)对相关社区党务专职已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结合“擂台比武”每季度开展党组织书记培训,结合党建检查每月开展党务专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工作作风和抓党建业务能力;利用街道“红黑榜”考核,对村(社区)《济宁市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党费收缴台账等党建工作资料进行检查。(4)已将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情况纳入党建考核,结合每月的党建检查,督导村(社区)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全力营造干净、整齐、统一的办公环境;相关村已按规定设置旗杆并悬挂国旗。
1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解决。(1)已指派包村(社区)干部及党建指导员定期列席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发展等活动,现场指导,确保党组织活动规范,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2)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肃问题,经查证,发展党员记录错填实到人数,问题现已更正;并于12月7日组织辖区全体党务专职开展业务培训,对党员发展流程、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费收缴办法等进行详细培训;对于党员发展指派组织员全程列席,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规范开展。(3)已于12月7日党务培训会上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重新核算每名党员的党费收缴基数,按要求及时收缴;对于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未缴党费的,已要求其补缴,对于退休职工,按收入比例重新核定其党费收缴基数,已要求其补缴。(4)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及监督,发挥灯塔在线、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作用,定期开展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纪律、懂规矩、知敬畏、守底线;对于常年在外不能在村(社区)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全面摸排,由村(社区)联系劝导其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或居住地。
11.关于“强化基层治理用力不够”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1)召开街道民主决策及四议两公开程序培训会议,提升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所有需要进行民主决策的事项坚决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并接受群众监督。(2)针对“某村出租房屋,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也未报街道经管站备案”问题,目前该村已履行民主程序,2023年12月重新签订两年的规范合同,并提交街道经管站备案。(3)针对“监督委员会人员配置不合理,难以发挥应有监督作用”问题,街道按照村(居)务监督委员推选程序,指导社区进行补选,选优配强监委会成员,目前均已补选;组织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集中学习《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提升监督委员会履职水平;举一反三,对其他社区监督委员会人员配置、工作成效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的社区已按照要求补选完毕。(4)加强村(社区)“三务”公开管理,统一公开形式、内容、时间,规范公开程序,已于12月开展督导检查,对各村(社区)“三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立即整改。
(四)关于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12.关于“个别村(社区)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强化责任意识,正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持续深入整改,酒仙桥街道的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街道党工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继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成果巩固的“政治自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从政治角度、政治层面正视问题,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真正把做好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二是以更强的担当,增强巡察整改成果巩固的“思想自觉”。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综合运用好督察整改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整改还需深化的内容,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推动街道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增强巡察整改成果巩固的“落实自觉”。将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作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重中之重,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及时总结巡察问题整改过程中的经验,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3330315;电子邮箱yzjxqjgw@163.com。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酒仙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