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007N/2024-050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商务局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4-04-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商务局2024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04-13 08:36 信息来源:兖州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综合应急预案

为做好商务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保证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国家财产损失。根据省、市、区有关防汛抗旱防台风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市兖州区商务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基本情况

济宁市兖州区商务领域地下、半地下经营场所数量共7家,全部在龙桥街道。

根据兖州区城市排水现状,由于城区雨天受水面积大,城区雨水全部汇集到城区泗河向下游泄洪。在汛期,如遇到持续强暴雨,城市排水不畅会造成周边道路积水严重,有向地下商超倒灌风险;城区雨水汇集可能造成城区内河道水位急剧上涨,淹没沿河地下、半地下经营场所。

1.2 编制目的

防范与处置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区域突发性水旱台风灾害事件,保证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宁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商贸领域突发性水旱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 工作原则

1.5.1 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

1.5.2 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首位,采取综合防范措施,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公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3 科学调度,依法防控。坚持防汛抗旱防台风并举,兴利除害结合,强化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科学应对灾害,依法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应急指挥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商务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汛期和旱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市商务局成立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健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  超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商贸流通科、外贸外经科、投资促进科、机关党委、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等科室主要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2.1.1 指挥小组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指示精神;负责制定商务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预案;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汛前安全排查;做好防汛抗旱应急物质储备和生活必需品储备;对灾区重要商品的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进行监测。

2.1.2 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商务局各业务科室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和单位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供应及市场调控的相关工作。各镇街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商务系统企业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安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商务系统的抢险救灾工作。

2.2 专家组

与市局汛抗旱防台风专家组建立共享,负责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言献策,参加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会商,参与重大工程险情分析研究、方案制定和处置,协助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知识培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灾害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3.1兖州区气候特点

兖州区境内气候属暖温东亚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降水较为充沛,呈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干冷等气候特点。境内气候区域性差异不大,春季(3~5 月),在变性极地大陆性气团控制下,温度回升快而变化剧烈,多西南风,干燥少雨,常形成春旱。夏季(6~8 月),受海洋夏季风的影响,高温高湿,炎热多雨,间有伏旱发生和雷暴、大风、暴雨、冰雹、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出现。秋季(9~11 月)随着北方大陆性高压的重新建立,并控制全境,大气垂直结构稳定,形成秋高气爽天气,降水明显减少,伴有秋旱,个别年份出现秋涝,秋末气温急降。冬季(12~2 月)因受冬季风控制,天气干冷,雨雪稀少。

3.2灾害风险评估

位于低洼地带的商贸企业、商业体的地下空间设施等,受汛情影响,可能遭受水淹造成建筑设施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故障,发生货物损失、设施设备损失、人员伤亡等。

3.3 应对措施

各防汛重点商贸企业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汛责任体系、值班值守制度,组建防汛救援队伍,储备好防汛物资,加强防汛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防汛应急演练,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治

4 应急准备

4.1 防汛抗旱防台风物资及应急救灾生活必需品储备

商务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设立专项应急抢险资金,所有地下商超均按要求配齐备足防汛物资照明、通讯器材,全部处于备战状态,配备防汛专用挡水板(ABS/不锈钢材质)、沙袋、潜水泵,备用电源(发电机)、对讲机、铁锹、铁丝、绳子、麻袋等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专区存放,专人保管,必要时随时调用,降雨前放在门口,同时使用,确保随时封堵,防止雨水倒灌,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定期检查工作。区商务局与商超签订救灾物资代储协议,做好全区应急救灾生活必需品储备供应工作。

4.2 防汛抗旱防台风转移安置

商务系统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别是地下商超要突出人员转移避险,细化监测预警、转移路线设置、转移工具准备、安置保障等工作措施。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区商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的相关工作。

4.3 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

龙贵购物广场成立40人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队伍,其他地下经营场所建立不少于20人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队伍。区商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建20人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突击队伍,随时待命,保证随时进行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任务,伊传坤、刘颖为联络员负责接收传达防汛抗旱防台风信息,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4.4 防汛抗旱防台风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及防范

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等经营场所为防汛抗旱防台风重点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加固楼体外围和楼顶设施及广告展板,特别是地下超市、车库、仓库等设施的场所,在汛期前期必须做好明沟暗渠、排水管道疏通,调试强排泵、闸口是否定期维护、运行是否正常;开展雨水管渠清淤疏浚工作,确保汛期排水畅通,道路不积水,挡水墙不倒塌,室内不进水。

4.5 防汛抗旱防台风宣传、培训与演练

区商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防汛抗旱防台风救灾及避险知识宣传,增强全民预防灾害和避险自救互救意识;结合我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加大对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的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不同类型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5 预防预警

指挥小组接收到防汛抗旱防台风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在本系统内转发相应防汛抗旱防台风预警信息,根据《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

5.1 预警等级:防汛抗旱防台风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Ι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5.2 预警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文电、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发布的市级防汛抗旱防台风预警。

5.3 预警内容: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计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5.4 预警发布:指挥小组以文电、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在本系统内转发相应防汛抗旱防台风预警信息。

5.5 预警等级调整:根据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文电、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发布的市级防汛抗旱防台风预警变更通知。

5.6 预警解除

(1)主动解除:指挥小组根据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文电、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发布的市级防汛抗旱防台风预警解除通知。

(2)自行解除:当启动与预警级别相对应或更高级别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时,预警自行解除。

6 应急响应 

发生洪水旱灾等突发事件后,指挥小组在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措施,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等各项工作,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市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6.1 总体要求

6.1.1 响应等级:按洪涝、旱灾、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防汛抗旱防台风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Ι级)四个响应级别。

6.1.2 响应启动

指挥小组根据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响应级别。

6.1.3 响应调整

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指挥小组根据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6.2 信息处理与发布

1)指挥小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随时关注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防台风信息,并及时在本系统内转发。

2)指挥小组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会商会议,及时跟踪研判灾害影响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指挥小组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4)防汛抗旱防台风的信息转发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6.3 抢险救灾

处置水旱台风灾害时,应按照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6.4 人员转移避险

根据预警信号和危险区范围,以应转尽转、就近就便原则,确定转移的人员。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将危险区人员转移到安置地点,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加强联合会商和分析研判,密切监视汛情、台风发展变化,滚动预测预报,特别要做好短时临灾预报预警,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

商务系统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地下商超要制定可行的人员转移避险方案,遇到强降雨(红色预警)要按照既定的应急疏散路线,第一时间组织地下商超人员(包括顾客、工作人员等)进行转移。人员转移指令发布后,应动员有关人员主动自行安全转移;自行转移有困难的,应当组织集中转移,告知被转移人员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并妥善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有条件的应当为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6.5 应急响应解除

1)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指挥小组根据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解除通知,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2)防汛抗旱防台风响应解除后,依照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按照防汛抗旱防台风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归还、补偿、入库储存或核销。

7 应急保障

指挥小组统筹协调做好各种应急保障工作,切实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技术保障、后勤保障等。

8 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台风灾害,区商务局做好灾区生活供给、救灾物资供应、等善后工作。

9 其他工作要求

1)遇有强降雨按照区防指和区城防指要求,局长在区防指指挥部、分管局长在区城防指指挥部,科级干部和包保人员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其他人员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商务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要信息上报制度,根据防汛预警及时调整带班领导,以确保上级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

2)汛期各单位要随时了解每天天气情况,关注雨情汛期,及时通知重点商贸企业加固楼体外围和楼顶设施及广告展板,所有地下商超要做好排水管网疏通,设施设备安全排查和维护维修工作;疏通排水管道,调试强排泵、闸口是否定期维护、运行是否正常;开展雨水管渠清淤疏浚,加固楼体外围和楼顶设施及广告展板。按要求配齐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全部处于备战状态。

3)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汛期安全检查,应急救援队伍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对出现的险情,要迅速组织抢险救助,对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要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维护稳定。

4)凡发生险情,必须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包括求援请示)。

7)险情、灾情过后,及时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将受灾损失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上报。

6)遇到强降雨(红色预警)地下商超一律全部停业、休市,地下车辆转移地上,并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安全度汛。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商务局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修订、评估,指挥小组批准后实施。

10.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表彰;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商务局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0.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防汛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商贸领域突发性洪涝、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见P5“综合应急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防汛防台风预警

预警内容和发布见P8“综合应急预案 4 预防预警”。

3.1 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蓝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蓝色):

1)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风Ⅳ级(蓝色)预警;

2)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防台风蓝色预警的情况。

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蓝色)应采取的行动:

指挥小组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安排部署本行业防汛有关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负责人进行指挥和处置工作,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有关科室及单位开展工作。

督促全区所有地下商超要做好排水管网疏通,设施设备安全排查和维护维修工作;疏通排水管道,调试强排泵、闸口是否定期维护、运行是否正常;开展雨水管渠清淤疏浚,加固楼体外围和楼顶设施及广告展板。按要求配齐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全部处于备战状态。落实值班备勤人员,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落实防汛责任人员。

3.2 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黄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黄色):

1)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风Ⅲ级(黄色)预警;

2)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防台风黄色预警的情况。

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黄色)应采取的行动:

指挥小组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部署本行业防汛有关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相关科室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参与实施,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督促全区所有地下商超要做好排水管网疏通,设施设备安全排查和维护维修工作;疏通排水管道,调试强排泵、闸口是否定期维护、运行是否正常;开展雨水管渠清淤疏浚,加固楼体外围和楼顶设施及广告展板。按要求配齐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全部处于备战状态。落实值班备勤人员,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落实防汛责任人员。

3.3 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橙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橙色):

1)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风Ⅱ级(橙色)预警;

2)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防台风橙色预警的情况。

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橙色)应采取的行动:

指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区域必要时采取停业、休市等非常措施,做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部署本行业防汛有关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局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应赶赴现场,配合当地负责人进行指挥和处置工作。局分管领导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有关科室及单位开展工作。

督促全区所有地下商超要做好排水管网疏通,设施设备安全排查和维护维修工作;疏通排水管道,调试强排泵、闸口是否定期维护、运行是否正常;开展雨水管渠清淤疏浚,加固楼体外围和楼顶设施及广告展板。按要求配齐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全部处于备战状态。落实值班备勤人员,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落实防汛责任人员。

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大范围强降雨时,积水倒灌风险较大地下商超:龙贵购物广场(建设路龙桥路积水倒灌)、乐百家(建设路龙桥路积水倒灌)、奥帆物业兖州项目部(建设路龙桥路积水倒灌)、百意新街(九州大道积水倒灌)、舜耕国际酒店(九州大道积水倒灌)、新百汇(建设路积水倒灌)、圣德国际酒店(建设路积水倒灌)。提醒重点商贸企业密切关注雨情、汛期和周边路面积水情况,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3.4 防汛防台风Ι级预警(红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汛防台风Ι级预警(红色):

1)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风Ι级(红色)预警;

2)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防台风红色预警的情况。

防汛防台风Ι级预警(红色)应采取的行动:

指挥小组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停业、休市等措施,做好启动Ι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部署本行业防汛工作,全面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准备,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应赶赴现场,配合当地负责人进行指挥和处置工作。局分管领导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有关科室及单位开展工作。

督促全区所有地下商超要做好排水管网疏通,设施设备安全排查和维护维修工作;疏通排水管道,调试强排泵、闸口是否定期维护、运行是否正常;开展雨水管渠清淤疏浚,加固楼体外围和楼顶设施及广告展板。按要求配齐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全部处于备战状态。落实值班备勤人员,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落实防汛责任人员。

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大范围强降雨时,地下商超进水风险处置。提醒重点商贸企业密切关注雨情、汛期和周边路面积水情况,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4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和启动详见P9“综合应急预案 5 应急响应”。

5 应急处置

5.1 Ⅳ级响应应急处置

1)按照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专人进驻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保持通讯畅通,指挥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台风发展变化。

3)相关科室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4)根据险情灾情需要,指挥小组统筹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2 Ⅲ级响应应急处置

1)按照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专人进驻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保持通讯畅通,指挥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台风发展变化。

3)相关科室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4)指挥中心派出专家组,指导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5)根据险情灾情需要,指挥小组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应急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发现地下商超周边路面出现大面积积水向商超倒灌险情,及时请求安排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排除积水险情;组织人员用挡水板、防水布、沙袋等封堵商超入口,阻止雨水倒灌。

7)如地下商超进水,启动强排泵和潜水泵,排除商超内积水;如遇断电,立即启动应急电源。

5.3 Ⅱ级响应应急处置

1)按照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专人进驻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保持通讯畅通,指挥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台风发展变化。

3)局分管领导带队立即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4)指挥中心派出专家组,指导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5)根据险情灾情需要,指挥小组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应急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防汛风险较大的地下商超落实停业、休市措施,第一时间组织地下商超人员(包括顾客、工作人员等)转移。

7)发现地下商超周边路面出现大面积积水向商超倒灌险情,及时请求安排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排除积水险情;组织人员用挡水板、防水布、沙袋等封堵商超入口,阻止雨水倒灌。

8)如地下商超进水,启动强排泵和潜水泵,排除商超内积水;如遇断电,立即启动应急电源。

5.4 Ι级响应应急处置

1)按照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专人进驻济宁市兖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保持通讯畅通,指挥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台风发展变化。

3)局主要领导带队立即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4)指挥中心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指导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5)根据险情灾情需要,指挥小组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应急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地下商超一律全部停业、休市,第一时间组织地下商超人员(包括顾客、工作人员等)转移;地下车辆转移地上,并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安全度汛。

7)发现地下商超周边路面出现大面积积水向商超倒灌险情,及时请求安排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排除积水险情;组织人员用挡水板、防水布、沙袋等封堵商超入口,阻止雨水倒灌。

8)如地下商超进水,启动强排泵和潜水泵,排除商超内积水;如遇断电,立即启动应急电源。

9)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参与应急处置。

6 应急保障

见P12“综合应急预案 6 应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