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2024-02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
成文日期 2024-03-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03-29 14:16 信息来源: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汛期防汛工作,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区防汛工作会议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和防汛工作任务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洪除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地质灾害防治抢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清除泄洪区内的阻水林木、查处影响防洪的矿山私挖乱采行为及灾后苗木恢复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

1、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汛期期间强降雨可能造成的自然灾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专班队伍,不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演练,立足“防大汛,抗大洪”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防汛抗洪抢险措施落实到实处。

2、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全局防洪意识。通过广播、宣传单和集中教育等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3、严明纪律,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我局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防汛值班交接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报预警信息,科学合理调度,保障防汛安全。及时主动搜集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汛情灾情信息,为防汛抗洪救灾提供可靠依据。遇有暴雨洪水,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等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局和相关部门报告。确保所有防汛通信设备畅通无阻,手机要24小时开机,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对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或指挥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局防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局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通讯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部署、协调我局防汛、抢险工作,对防汛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做出决定,发布相关命令;及时贯彻执行上级防汛工作的命令、指示;同时负责向上级及时报告汛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一)防汛工作组

组  长:申  刚   

副组长:朱  磊  邱  实  邵蛟龙   

专  职:肖金朋  谢洪军  

职  责: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人员值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保障防汛值班电话、电传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等隐患工作,执行上级防汛命令,传达指挥部批示、决定。收集汛期雨情隐患、水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分析汛期趋势,提供领导决策参谋意见,传达防汛抢险命令。

(二) 抢险救援组

组  长:张  品

成  员:李兆阁  甘运贤  朱海兵  段中华  高  寒

王子豪  韩  阳  孔  轩  

职  责:负责全区汛期期间由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泄洪区内阻水林木清除工作,查处影响防洪的矿山私挖乱采行为及灾后苗木恢复生产等抢险工作。负责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召集工作。

(三)通讯联络组

组  长:肖金朋

成  员:李春芳 王荣华 王亭亭

职  责:负责汛期期间的通讯联络畅通

(四)医疗救援组

组  长:张  娟

成  员:王  菲  马雪敏    

职  责: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群众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肖金朋

成  员:王  凯   刁  帅   马  晨

职  责: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宣传工作,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摄取洪涝灾害和救灾图片资料。及时提供车辆,负责协调运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器材。

四、应急方案

当出现强降雨天气和各河流达到警戒水位时,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提出方案,各工作小组要采取不同工作程序启动应急行动方案。当发生地质灾害等险情时,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派人到达现场了解灾情,组织防灾救灾应急队伍进入抢险和救援工作。按照《防洪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各工作小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责,确保我区平稳安全度汛。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