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4-01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
| 成文日期 | 2024-03-1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经查,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国际焦化(1-2脱硫)、国际焦化1-3机组、2#干熄焦除尘站、焦炉机侧除尘站、装煤地面站排放口、推焦地面站排放口均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经调阅在线监测系统历史数据,各项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情况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未出现超标排污问题;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排污许可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一)、关于投诉反映的“该公司环保在线时均值频繁超标,近期焦炉生产的焦炭焦生,造成二氧化硫难控,排污总量不降反升。”问题,执法人员调阅了该公司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在线监测系统历史数据,国际焦化(1-2脱硫)排放口,因第三方运维公司例行校准对比造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小时值各超标6次,因监测设备断电造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小时值超标1次,因在线监测系统的采样设备故障造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小时值各超标2次,因工况影响造成氮氧化物小时值超标59次。国际焦化1-3机组排放口,因采样系统故障造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小时值各超标5次,因第三方运维公司例行校准比对造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小时值各超标2次,因工况影响造成氮氧化物小时值超标1次。2#干熄焦除尘站排放口因工况波动造成二氧化硫小时值超标8次。装煤地面站排放口,因第三方运维公司定期维护造成二氧化硫、颗粒物小时值各超标2次。推焦地面站排放口,因工况影响造成二氧化硫小时值超标21次。
经核实,投诉反映的小时值频繁超标指的是推焦地面站排放口。2023年12月以来,济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4次,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需对焦炉负荷进行调整、延长出焦时间。在预警期间因焦炉负荷频繁调整,造成焦炉温度出现紊乱,局部焦炭成熟度差,在线监测系统二氧化硫小时值出现超标较多的情况(主要是推焦地面站排放口),未出现连续小时制超标情况、日均值未超标。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推焦地面站排放口二氧化硫月度排放量分别为:2.62T、2.48T、2.45T、2.56T、2.35T、2.72T、2.37T、2.41T,从数据可以看出推焦地面站排放口二氧化硫月度排放量波动在正常范围内,未出现较大波动,未出现污染物陡升骤降问题。2024年1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对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小时值超标次数较多问题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在严格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前提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焦炉温度稳定,防止频繁出现小时值超标问题。针对此问题,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已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商讨解决措施,加强日常生产管理,最大可能确保焦炉生产工况稳定,在线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二)、关于“该公司环保负责人对公司环保管控落实不力,兖州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监管力度不够”问题,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作为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属地的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职能,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到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调查生态环境部远程监督帮扶推送任务线索1次、通过济宁智慧环保平台调查处理在线告警问题15次、因周边环境信访排查对该公司执法检查2次,不存在监管力度不够问题。近年来,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及会议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企业主体责任,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自主建设了环境集中管理系统,近年来未出现严重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信访投诉频次逐年减少,不存在公司环保管控落实不力问题。
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对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小时值超标次数较多问题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在严格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前提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焦炉温度稳定,防止频繁出现小时值超标问题。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