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652461000/2024-056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工信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发布日期:
2024-12-06
14:57
信息来源:兖州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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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二、受理机构
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审批机构
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受理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本地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
3.符合规模经营和确保安全的要求;
4.安全评价达到安全级标准;
5.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6.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规定的爆炸品专用运输车辆;
7.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8.符合合同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工商保险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要求。该条暂按所列条件实施。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办公电话:电话:6593900;6593901
办公地址: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1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七、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