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3128401000/2024-055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成文日期 2024-12-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卫健局行政检查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2024年动态更新)
发布日期: 2024-12-03 17:11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一、执法事项:卫生健康行政检查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检查范围: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消毒餐饮具、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

四、承办机构: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五、审批机构: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局

六、办理流程:附件行政检查流程图

七、办理时限

(一)根据国家双随机抽查计划和时间安排

(二)根据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和时间安排

(三)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监督检查等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八、监督方式:稽查跟踪稽查监督电话:3433199。

九、其他注意事项

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

检查过程中应保护被检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十、办公地点、时间及电话

(一)地点:兖州区大安镇府前街28号

(二)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 2:006:00(夏季)

(三)办公室电话:0537-3919906

 

附件:行政检查流程图

 

 

 

附件:行政检查流程图

 

[开始]

[制定检查计划] (明确检查目的、对象、时间、人员等)

[准备检查材料和工具] (包括执法文书、检查表格、记录设备等)

[通知被检查单位] (提前告知检查时间、内容、要求等)

[实施现场检查]

─ [出示执法证件]

├─ [查看现场情况] │

├─ [检查设施、设备] │ ├─ [查阅相关文件、记录] │ └─ [询问相关人员] └─ [记录检查情况]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拍照、录像等) ↓ [汇总检查结果] (分析检查数据,确定是否存在问题) ↓

[处理检查结果] ├─

[无问题] │ └─ [结束检查,归档材料] └─

[有问题] ├─ [下达整改通知] │ (明确整改内容、期限等)

├─ [跟踪整改情况] │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整改进度)

├─ [依法处理] │ (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采取其他措施) └

─ [归档处理结果] (将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归档保存) ↓

[反馈检查结果] (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 [结束检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