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MB281530XF/2024-049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成文日期 2024-11-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91批次食品抽检工作的通告(2024年 第11号)
发布日期: 2024-11-07 15:13 信息来源: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关于91批次食品抽检工作的通告

 

近期,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豆制品等14类食品共9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7批次,不合格4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37批次,1批次不合格。

餐饮食品7批次,2批次不合格。

饮料3批次,1批次不合格

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调味品7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5批次、罐头1批次、粮食加工品12批次、肉制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宾馆抽检 噻虫嗪结果0.38mg/kg,标准规定值0.3mg/kg检测机构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 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中心幼儿园抽检 餐具(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结果0.047 mg/100cm²,标准规定值不得检出,检测机构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 济宁市兖州区第十四中学食堂抽检 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结果0.052mg/100cm²,标准规定值不得检出,检测机构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济宁市兖州区佰尚惠生活超市店销售的标称为白小柒(山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泽雨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窖橙诺(生产日期/批号:2024/6/9,规格型号:500毫升/瓶),二氧化碳气容量(20℃)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小知识:

二氧化碳气容量:二氧化碳气容量是评价碳酸饮料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其高低影响产品风味,充足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使碳酸饮料具有爽口感。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会影响碳酸饮料的口感。《碳酸饮料(汽水)》(GB/T 10792—2008)中规定,碳酸饮料(汽水)中二氧化碳气容量(20℃)应不低于1.5倍。

特此通告。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9)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

    第11号-济宁市兖州区(9)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