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4-054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9日我局拟对《山东众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级活性炭固废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众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级活性炭固废再生项目 | 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济阳路以西小孟工业园龙华产业园内1号车间 | 济宁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众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级活性炭固废再生项目建设地点为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济阳路以西小孟工业园龙华产业园内1号车间。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 | 1、水环境:项目喷淋塔用水、冷却水槽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与锅炉定期排污水一同委托有处理能力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回用于喷淋塔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不外排。 2、大气环境:1#、2#生产线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采用密闭管道进行收集,经干燥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接入1#“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1#分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采用密闭管道进行收集,经1#分离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1#“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活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采用密闭管道进行收集,经活化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1#“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2#分离工序产生颗粒物,经2#分离工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1#“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颗粒物经2#分离工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1#“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机配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3#、4#生产线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采用密闭管道进行收集,经干燥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2#“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1#分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采用密闭管道进行收集,经1#分离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2#“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活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采采用密闭管道进行收集,经活化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2#“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2#分离工序产生颗粒物,经2#分离工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2#“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颗粒物经2#分离工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2#“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燃烧机配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废包装袋、杂质为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用于成品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废包装袋、杂质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