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执法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兖)文综罚字〔2024〕015号
济宁市兖州区唯家商务宾馆行政处罚决定书
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
行政处罚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济宁市兖州区唯家商务宾馆
1、警告;
2、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机顶盒3个、分支放大器1台)。
2024年11月20日
济宁市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