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YLBZJ/2024-043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成文日期 2024-10-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医保局】兖州区医疗保障局对济宁市兖州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议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报销制度的议案)
发布日期: 2024-10-09 15:41 信息来源: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唐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报销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区医疗保障局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2022年,为全区397家基层医疗机构配置了五合一刷卡设备,同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HIS系统使用中不熟练的问题,制作了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使用视频和操作指南。2024年,提升居民医保服务水平纳入我区为民办十件实事,区医疗保障局多纬度发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能力,先后启动了“四个一”活动,配套制定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绩效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居民门诊报销服务水平的方案》,今年1-5月,全区居民医保报销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近3倍,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保障慢病患者用药,2021年8月,国家卫健委、医保局联合制定了《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文件规定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

2023年9月,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下发了《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136号文件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扩大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就医范围,居民门诊统筹不再实行定点签约就医管理,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扩大至市内所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市内门诊就医不受跨乡镇(街道)和县(市、区)限制,可自主选择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下一步,区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参保群众需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常态化医保问题收集机制,根据医药机构、参保群众等反馈的问题开展医保培训、医保政策宣传,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

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