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4-050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 成文日期 | 2024-10-0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王法君同志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朱杨华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第六中学校长,聘期三年;
刘彦鲁同志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二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徐攀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二中学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王大伟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第十四中学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第八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刘茂申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第八中学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教育用品服务科科长职务;
聘任张书虎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中心小学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山拖学校校长职务;
聘任杨广涛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山拖学校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五里庄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李明星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五里庄小学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第二十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张卫东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第二十中学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郭庆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府前初级中学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孟伟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府前初级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鲍志东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府前初级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刘国庆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府前初级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陈秀峰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府前初级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赵艳亭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文化路小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杨敏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文化路小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苏瑞红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奎星楼小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张勇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东御桥小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朱强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奎星楼小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周鹏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奎星楼小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张梅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李海涛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第十四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吴验涛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大安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李西耀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第十八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
聘任徐洁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东郡幼儿园副园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御苑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聘任甄呈呈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军民幼儿园副园长,聘期三年;
聘任范秀廷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东郡幼儿园副园长,聘期三年;
聘任郭岩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幼儿园副园长,聘期三年;
聘任梁美春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校场幼儿园园长职务;
聘任吴艳慧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校场幼儿园园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聘任王振华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聘期三年;
聘任杜玉华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初级中学副校级干部,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朝阳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
聘任田文华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龙桥幼儿园园长职务;
聘任杨蕾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龙桥幼儿园园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御苑幼儿园园长职务;
聘任孙妮妮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三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玄帝庙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黄德强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中心小学副校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四竹亭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姬林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聘任刘庆营同志为济宁市兖州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
聘任袁井利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中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孙淑娟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旧关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郭学恩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东御桥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刘伯胜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回族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石玉鸿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矿山学校副校长职务;
聘任刘景玉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大安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刘扬全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王劲松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张国华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聘任王秀丽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和馨家园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聘任甘士波同志为督学,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徐国旗同志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北肖联办小学校长职务;
赵东文同志不再聘任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职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自行终止。
2024年10月7日